利用《再就业税收优惠证》偷逃税费应引起重视

来源:安徽财税网 作者:安徽财税网 人气: 时间:2008-09-19
摘要:为了鼓励下岗职工再就业,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使下岗职工得到了实惠。但一些商家利用再就业优惠证弄虚作假、偷逃税款,对进一步做好再就业工作和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造成严重损害...
    为了鼓励下岗职工再就业,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使下岗职工得到了实惠。但一些商家利用再就业优惠证弄虚作假、偷逃税款,对进一步做好再就业工作和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造成严重损害。原本经营很好的个体户,突然注销原营业执照,从亲友手中租借“再就业优惠证”,按照优惠证上的名字办理新的营业执照,但实际经营者并未改变。有的下岗失业人员不珍惜政府给予的扶持政策,将再就业优惠证等有关手续进行转让,从中获取转让费,受让者利用其有关手续进行偷逃税款。有的下岗职工经营户在停业后,不按规定办理停业手续或注销手续,继续购领发票,将其发票进行倒卖。针对以上问题,笔者认为应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与工商、国税部门的联系,实现信息共享,共同进行监督管理。二是在下岗职工办理税务登记时,管理人员必须先到生产经营地进行实地检查,经审查批准后,方可给予办理相关手续。三是应加强对下岗职工经营户发票购领、使用情况以及经营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四是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核对验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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