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发[1999]22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条款失效]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99-12-01
摘要:为保证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以下简称防伪税控系统)的顺利推行和正常运转,防范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偷骗税的不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附件一[附件修订]: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使用通知书

  ________(纳税人识别号:       ):

  经研究决定,你单位自  年 月 日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请办理以下事项。

  一、选派人员于 月 日到________(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技术服务单位)接受操作培训,购买企业开票设备。

  二、按照防伪税控系统的技术要求和安全要求配备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落实安全措施。

  三、于 月 日前带本通知书及下列资料到我局办理登记认定手续。

  1.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2.经办人和企业法人代表的身份证。

  3.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__________国家税务局

年 月 日

  本通知书一式三联,第一联主管税务机关留存;第二联交企业;第三联交服务单位。

税屋提示——“附件一: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使用通知书__国家税务局”修改为“附件一: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使用通知书__税务局”。


  附件二:

防伪税控企业认定登记表

 
登记事
项(由
企业填写)
企业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  址   联系电话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经办人   身份证号  
经济性质   主营业务  
开户银行及账号  
一般纳税人类别   发票月用量  
     份
申请开票
最大限额
 
□亿元□千万元□百万元□十万元□万元□千元
(请在选择数额前的□内打“√”)
开票机数量  
  台
企业经办人签字  
 
主管税
务机关
业务部
门意见
批准开票
最大限额
   
 
 
签字:______
 年 月 日
准予领购专
用设备数量
 
启用时间  
 
审批
意见
 
 
 
__________国家税务局(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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