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附件修订]: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使用通知书 ________(纳税人识别号: ): 经研究决定,你单位自 年 月 日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请办理以下事项。 一、选派人员于 月 日到________(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技术服务单位)接受操作培训,购买企业开票设备。 二、按照防伪税控系统的技术要求和安全要求配备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落实安全措施。 三、于 月 日前带本通知书及下列资料到我局办理登记认定手续。 1.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2.经办人和企业法人代表的身份证。 3.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__________国家税务局 年 月 日 本通知书一式三联,第一联主管税务机关留存;第二联交企业;第三联交服务单位。 税屋提示——“附件一: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使用通知书__国家税务局”修改为“附件一: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使用通知书__税务局”。
防伪税控企业认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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