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政办发[2023]2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持续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3-03-10
摘要:做强大宗商品现货交易、保税物流、进口原油保税仓储等进口促进平台。支持青岛市等高水平建设国家级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持续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鲁政办发〔2023〕2号           2023-03-10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持续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的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持续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内外贸融合发展,推动内外循环双向互促、供给需求协同发力,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59号)要求,结合山东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提升市场主体一体化发展能力

  1.做强外贸新业态企业主体。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扩能行动,提升海外仓综合服务平台功能,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建设跨境电商园区,建设跨境电商保税直播基地,力争跨境电商年均进出口增长10%以上。推动临沂、烟台、即墨市场采购贸易试点政策全省共享,3年内努力培育10家以上出口过亿元的市场主体。(省商务厅牵头,青岛海关、济南海关参与)

  2.促进境外经贸合作区提档升级。推动合作区与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国际物流节点等外贸新业态融合发展,增强辐射带动作用,力争3年内累计带动国内货物出口500亿元以上。(省商务厅牵头,省国资委参与)

  3.扩大山东手造品牌影响力。推动“山东手造”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景区、商超、酒店、非遗工坊设立展示体验销售专区,支持手造产品出口,3年内打造国内知名的“山东手造”品牌50个以上。(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参与)

  4.培育一批内外贸一体化标杆企业。加快“好品山东”遴选标准(技术文件)制定,进一步完善遴选标准体系、评价体系。支持外贸企业加强自有品牌建设,支持老字号企业创新发展新国货品牌,纳入“好客山东 好品山东”品牌培育库,推动形成更多区域公共品牌并走出国门。(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文化和旅游厅参与)

  二、打造内外融合发展高地

  5.深化综合保税区与自贸试验区统筹发展。加强创新成果复制推广,支持自贸试验区内的综合保税区扩区或调整区位,积极探索监管方式创新,促进保税维修、保税研发等新业态提质增量。(省商务厅牵头,青岛海关、济南海关、省税务局、青岛市税务局参与)

  6.推动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提档升级。做强山东大宗商品交易中心,丰富平台交易品种,打造全国有影响力的中心节点和电子仓单金融服务平台。做强大宗商品现货交易、保税物流、进口原油保税仓储等进口促进平台。支持青岛市等高水平建设国家级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省商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青岛海关、济南海关参与)

  7.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加快推进服务贸易数字化,打造数字贸易特色园区载体,支持齐鲁软件园建设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积极探索开展优化文化贸易审批流程改革试点,大力促进中医药、鲁菜、传统服饰、非遗、杂技、武术等特色文化服务出口。3年内培育10家以上省级特色服务出口基地。(省商务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参与)

  8.促进展会与“十强”产业协同发展。积极引进产业关联度高、行业影响力大的展会项目,3年内招引5家以上国内外品牌展会和会展龙头企业,国际展览联盟认证品牌展会达到35个。(省商务厅牵头,省贸促会、省文化和旅游厅参与)

  三、构建内外联通现代物流网络

  9.提升国际货运能力。大力拓展国际航线,3年内开通10条以上国际全货机航线,海运外贸航线达到278条,沿海港口货物吞吐量超过20亿吨。(省交通运输厅牵头,民航山东监管局参与)

  10.打造多式联运“山东模式”。开展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实现“一次委托、一口报价、一单到底、一票结算”。推行铁路“快速通关”模式,布局省内集结中心,积极发展“班列+电商”“班列+邮件”“班列+供应链金融”等新业务。(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参与)

  11.发展国际寄递物流业。建设机场快递分拨中心、区域集散中心。支持邮政快递企业货机在我省机场起降,支持省外跨境邮快件在山东中转寄递。鼓励企业建设和租用“海外仓”服务省内产品跨境寄递。(省邮政管理局、民航山东监管局负责)

  12.开展“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优化交易环境,加快数字化转型,健全服务体系,3年内培育认定20家省级商品市场转型升级基地。(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青岛海关、济南海关参与)

  四、促进国内外认证衔接

  13.优化标准供给结构。大力发展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积极参与标准制定,推动将原创性技术和管理成果转化为国家、国际标准。开展国际国内标准比对,招引更多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省市场监管局负责)

  14.促进国际国内市场认证衔接。鼓励认证机构对出口转内销产品采信已有检测认证结果,精简优化认证办理程序。推行绿色低碳高端产品认证,支持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名特优农产品、首台(套)产品参与认证,培育一批专业绿色低碳认证机构。(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参与)

  15.探索制定“三同”标识。分类分行业推进省级试点,率先在出口农产品、中小型农业机械、农业种植、工业消费品等领域开展探索。成立“三同”促进联盟,鼓励“专精特新”“瞪羚”“单项冠军”等企业参与“三同”工程,3年内发展500家以上“三同”企业,培树一批“三同”自主品牌。(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参与)

  五、推进黄河流域市场融合协同

  16.深化自贸试验区创新联动。发挥黄河流域自贸试验区联盟作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行政审批服务、知识产权保护、物流运输服务等“一体化”建设。深化沿黄省区关际一体协同机制,积极争取青岛港作为离境港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省商务厅牵头,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青岛海关、济南海关、青岛市税务局参与)

  17.建设沿黄达海国际大通道。加快推进日照港“铁路+仓储”运输体系、济郑高铁山东段、齐河至东阿高速公路等工程建设,构建高速铁路、高速公路为骨干的沿黄走廊。健全陆海港口合作机制,确保3年内内陆港数量达到50个,打造辐射沿黄省区、面向亚太市场的便捷“出海口”。(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18.扩大农食产品出口规模。加快建设黄河流域农食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中心,建立黄河流域农食产品评议基地联盟,提供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预警和应对服务。支持潍坊国家农综区对外开放发展,促进预制菜、微生物食品等新兴农食产品高质量发展。(济南海关牵头,青岛海关、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参与)

  六、优化一体化发展环境

  19.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探索赋予铁路运输单证物权属性,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贸易金融。扩大“鲁贸贷”“齐鲁进口贷”“齐鲁电商贷”“汇率避险试点”等惠企数量和放贷规模。(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牵头,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山东银保监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参与)

  20.推进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壮大电子商务、数字经济、市场营销、法律法务等人才队伍,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加强人才培养合作,为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省教育厅牵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参与)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持续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解读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持续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若干措施》出台的背景及依据

  2021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四届中国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主旨演讲中指出“中国将坚定不移同世界共享市场机遇”,强调“中国将推进内外贸一体化”。2021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意见》,就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作出一系列部署。为更好地破解制约我省内外贸一体化发展问题,持续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我省制定了《若干措施》,旨在促进内外贸融合发展,推动内外循环双向互促、供给需求协同发力。

  二、《若干措施》的总体原则

  《若干措施》中重点把握了三点原则:一是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为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调动企业积极性,提升市场主体内外贸一体化经营能力;二是坚持改革开放、规则衔接。推动制度和模式创新,优化内外贸融合发展环境;三是坚持对标对表、统筹推进。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促进内贸和外贸、进口和出口协调发展。

  三、《若干措施》的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从6个方面提出了20条工作措施。

  一是提升市场主体一体化发展能力,提出了做强外贸新业态企业主体、促进境外经贸合作区提档升级、扩大山东手造品牌影响力培育一批内外贸一体化标杆企业等4条措施。

  二是打造内外融合发展高地,提出了深化综合保税区与自贸试验区统筹发展、推动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提档升级、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促进展会与“十强”产业协同发展等4条措施。

  三是构建内外联通现代物流网络,提出了提升国际货运能力、打造多式联运“山东模式”、发展国际寄递物流业、开展“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等4条措施。

  四是促进国内外标准认证衔接,提出了优化标准供给结构、促进国际国内市场认证衔接、探索制定“三同”标识等3条措施。

  五是推进黄河流域市场融合协同,提出了深化自贸试验区创新联动、建设沿黄达海国际大通道、扩大农食产品出口规模等3条措施。

  六是优化一体化发展环境,提出了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推进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等2条措施。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