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延长停征小型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 赣财税[2022]10号 2022-03-22 各市、县(区)财政局,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延长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2年第5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我省停征小型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执行中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国家规定执行。 各地和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确保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江西省财政厅 2022年3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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