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14——收入(2017)》概述及新旧对比

来源:致同 作者:致同 人气: 时间:2017-07-21
摘要:2017年7月5日,财政部正式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新CAS14)。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步骤5:在企业履行履约义务时(或履约过程中)确认收入——企业应在其通过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履行履约义务时(或履约过程中)(即,当客户取得对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即“控制权转移”模型。

所确认的收入金额为分摊至履约义务的金额。履约义务可在某一时点(对于向客户转让商品的承诺而言较为常见)或在某一时段内(对于向客户转让服务的承诺而言较为常见)履行。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通过选择计量企业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的适当方法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

三、新CAS 14的衔接规定

1、首次执行新CAS 14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新CAS 14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CAS 14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企业可以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

2、母公司执行新CAS 14、但子公司尚未执行新CAS 14的,母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按照新CAS 14规定调整子公司的财务报表。母公司尚未执行新CAS 14、而子公司已执行新CAS 14的,母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可以将子公司的财务报表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后合并,也可以将子公司按照新CAS 14编制的财务报表直接合并,母公司将子公司按照新CAS 14编制的财务报表直接合并的,应当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披露该事实,并且对母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及其他相关信息分别进行披露。

企业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比照上述原则进行处理,但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四、执行新CAS 14的行业影响

新CAS 14将会影响很多行业的收入确认时点和金额,收入确认的进度可能加快或推迟。其中,影响较大的行业包括房地产、建筑施工、零售、电商、网络游戏、软件、电信、制造业等。企业需要对财务、运营、税务、内控系统等方面尽早筹划,为新CAS 14的实施做好充分准备。

(一)对房地产行业的影响

新CAS 14的发布,房地产企业应考虑:

1、对价可收回性评估的影响;

2、预售业务收入确认时间;

3、已竣工房产的销售时点;

4、交易价格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

5、合同是否包含可变对价;

6、合同成本的确认。

(二)对建筑施工行业的影响

新CAS 14的发布,建筑施工企业应考虑:

1、合同订立之前的成本资本化问题;

2、建筑合同是否为一项履约义务;

3、在某一时段内还是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4、合同进度的计量;

5、可变对价;

6、合同变更。

(三)对零售行业的影响

新CAS 14的发布,零售企业应考虑:

1、折扣、返利和其他激励措施的计量;

2、合同生产安排的计量;

3、质量保证;

4、退货;

5、授权许可和特许经营的计量。

(四)对电商行业的影响

新CAS 14的发布,电商企业应考虑:

1、自营销售下的收入确认时点;

2、7天无理由退货的收入确认;

3、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的识别;

4、存在多个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分摊;

5、客户积分和优惠券的会计处理;

6、预付费购物卡的会计处理;

7、向客户分期收款的会计处理;

8、供应商返利的会计处理。

(五)对网络游戏行业的影响

新CAS 14的发布,网络游戏企业应考虑:

1、游戏道具收入确认时点;

2、游戏许可收入确认时点;

3、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的识别;

4、可变对价;

5、向渠道商支付的费用的核算。

(六)对软件行业的影响

新CAS 14的发布,软件企业应考虑:

1、软件合同成立的时点;

2、合同变更;

3、单独要素与单独履约义务识别差异问题;

4、可变对价;

5、履约义务交易价格的确定;

6、收入确认时点。

(七)对电信行业的影响

新CAS 14的发布,电信企业应考虑:

1、手机补贴收入的计量;

2、多用户方案核算单位的确定;

3、提前升级权的核算;

4、不可返还的设置或安装服务收费是否为单独的履约义务;

5、常客折扣应作为可变对价还是合同修订进行会计处理;

6、付款期限超过一年的合同中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

7、间接渠道销售中向经销商返还的设备补贴费用的核算;

8、佣金和其他合同成本会计处理。

(八)对制造行业的影响

新CAS 14的发布,制造企业应考虑:

1、合同取得成本资本化;

2、固定造价合同受到后续订单变化影响的会计处理;

3、退货权和退款权的会计处理;

4、激励付款额的会计处理;

5、产品交付之前(开单留置)能否确认收入;

6、标准质保和展期质保的会计处理;

7、是否可能在客户签字验收之前确认收入;

8、汽车零件和部件的收入确认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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