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税函[2021]100号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对省十二届政协四次会议第919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1-05-28
摘要:创新纳税咨询辅导。我局充分发挥税务部门点多面广线长和快速精准直达纳税人、缴费人的优势,创新辅导模式,主动扩围,暖心定制,确保宣传培训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一是发挥宣传渠道优势。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对省十二届政协四次会议第919号提案的答复函

陕税函[2021]100号        2021-5-28

刘晓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的提案》(第91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对优化我省税收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提出的四个方面建议十分中肯、直指要害,也充分说明您作为政协委员的责任担当和成熟思考。正如您指出的“税收营商环境直接影响着当地营商便利度和投资吸引力”,近年来,全省税务系统始终把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落实国务院和我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精准对接纳税人和缴费人发展需求,全力为市场主体减负担、破难题、行便利,推出并形成了一系列务实有效的服务举措,受到了纳税人缴费人的欢迎和好评。

  一、在“强化职能观念,提高服务质量”方面

  (一)强化思想认识。一方面,通过举办读书班、开展主题演讲,依托丰厚的党史资源组织针对性、实效性的学习活动,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同时,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进工作相结合,深入研究制约陕西税收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分层分级梳理出干部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推出一批为民解难题、办实事的工作举措,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效。另一方面,抓绩效考核。通过绩效管理提认识、促警醒、查短板、补漏洞、抓推进、提绩效,督促各个部门不折不扣抓好税收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抓紧不落空、进度不滞后、质量不打折。把绩效考核作为推动工作的抓手,奖优罚劣,促进提升。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按照“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把纳税服务工作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梳理“党建+纳税服务”品牌,持续提升纳税人认同感。

  (二)加强学习培训。我局一直高度重视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的提高。首先,培养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税务人才队伍。推进“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依托“学习兴税”平台开展“非接触式”教育培训,截至2020年底我局领军人才(学员)达到27名,省级专业骨干达到325名、标兵人才达到473名。其次,提升一线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对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建立每日学习机制(早晨会、晚总结),办税厅主任利用一定时间组织所有人员就当天工作进行统一安排,对税费政策、业务流程等进行解读。对12366坐席,每日收集接线过程中的难点问题进行详细讲解辅导,提高考试频率,从月考变为周考,以考促学。第三,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在总结梳理西安市莲湖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主任米璐20多年办税服务厅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吸收归纳全省各地市办税服务厅管理的先进经验和方法,形成一套完善、科学、全面的办税服务厅管理体系——“米璐大厅工作法”并在全省推广。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全员参与的模式稳步开展干部教育培训,不断创新培训方法,拓宽培训渠道,提高培训实效,增强干部队伍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提升工作效能。

  (三)提高咨询热线效率。我省12366纳税服务热线开通以来,始终坚持“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今年截至5月17日,来电总量78.25万通,转接人工量49.46万通,人工接听量48.33万通,平均接通率97%以上。为持续提高12366热线咨询服务质效,我局不断升级服务举措,一是加强人员管理。实时监控话务量,全力保证全时段接听率;加强培训质检,及时解答错误问题;提高考试频率,以考促学。二是完善智能咨询系统功能。今年截至5月17日,12366智能语音咨询共接受纳税人咨询18.57万次,其中有效咨询10.35万条,答复量6.77万条,答复率65.42%。智能语音咨询量占人工接听量已达三分之一。三是发挥“便民办税小呼中心”作用。为解决全省各区域纳税人“急难痛堵”问题,我局于2019年在西安21个区县局建立“便民办税一线通”,并于2020年向全省推广,在12个地市建立“便民办税小呼中心”平台,最大限度解决当地纳税人咨询需求,提升全省涉税服务咨询电话接通率,增强纳税人获得感、满意度。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强化同政务热线管理部门的对接,稳步有序推动12366热线并入本地12345政务热线工作。同时,着力提高咨询答复准确率,运用税收大数据智能分析纳税人实际咨询体验,精准提供线上服务,推动12366向智能化、个性化、差异化服务转变,由人工咨询向智能咨询转变。

  二、在“简化办税流程,创新服务制度”方面

  (一)持续推进多元化办税渠道。我局全力打造线上线下融合、前台后台贯通、统一规范高效的多元办税服务体系,提升办税缴费服务便利度。一是窗口办税。目前,我省共有办税服务厅340个,办税窗口2205个,为进一步提升纳税服务质效,打通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最后一公里”,在全省设置92个便民办税点,满足了纳税人就近办税缴费需求。今年以来窗口共办理业务373.06万笔,渠道占比14.27%。二是网上办税。陕西省电子税务局自2018年6月15日上线运行,提供纳税人端功能项459项、税务端130项,372项业务“全程网上办”,39个税费种“一网通办”,并实现与微信、支付宝、银联卡无缝对接,单笔平均办税时间压缩至3分钟以内。今年以来共办理业务1934.10万笔,渠道占比73.99%。同时我局持续优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等平台相关功能,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三是自助终端办税。在实体厅、进驻厅增设自助办税区,配备自助办税终端2044台,进一步减少纳税人缴费人排队等待时间、降低办税缴费成本。今年以来共办理业务306.8万笔,渠道占比11.74%。四是掌上办税。在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市民中心”等渠道办理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车辆购置税申报、房产交易申报、税费缴纳、申报信息查询等业务的基础上,大力拓展掌上办税缴费渠道,推出手机端陕西省电子税务局APP,拓展企业类税费业务掌上办,新增文书类、申报类、发票类、查询类等48项税费业务功能,为企业类纳税人办税缴费提供更大便利。五是发票邮寄。我局积极与物流公司对接合作,打造“查询易、操作简、服务优”的发票和文书寄递服务平台,实行纳税人线上自主申请、线下安全快捷送达的运行机制,进一步提升了申领发票、送达文书的便利度。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拓展办税渠道,加强陕西省电子税务局功能,在实现增值税及其附加税、消费税及其附加税主附税“一表申报”的基础上,2021年6月1日起全面推行财产行为税“十税合一”申报;实施要素填报,将表单填报转化为要素填报,提取内外部门相关信息系统已有数据,优化自然人房产交易申报、新办纳税人套餐预填等服务;推出AI智能审核服务,对部分文书实现7×24小时“一网秒办”等,确保纳税人办税缴费渠道畅通,办税手段智能,为纳税人办税缴费提供更大便利。

  (二)继续简化办理,加强“开办企业一窗通”。我省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服务平台”于2020年上线运行,在申领发票的基础上,将申请税控设备纳入企业开办事项,规范开办涉税事项办理流程和内容,实现全省范围内开办涉税业务事项统一流程、统一内容,企业通过平台只需一次申请、提交一套资料,即可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公章刻制备案、税务发票申领、银行开户预约、用工参保备案等多个开办事项,其中通过发票功能模块可对发票种类、最高开票限额、申领数量、税控设备服务厂商等内容进行填报,一次性办结发票业务。2020年11月我局与省市场监督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的通知》全面升级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服务平台,在整合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的基础上,将申请税控设备、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纳入企业开办事项,在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上取得新突破。同时,陕西省电子税务局对新办纳税人提供套餐服务,通过填写《新办纳税人涉税事项综合申请表》,即可实现企业开办涉税事项“一表集成”。下一步,我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企业开办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利用省政府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强化信息共享,在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上取得新突破,推进企业开办经营便利化。

  (三)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第三方服务窗口”。依据《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管理规范(试行)》《关于规范办税服务厅专窗(专岗)设置的通知》,办税服务厅仅保留清税注销、税务UKey发行两类专职办税窗口以及优惠政策落实咨询服务岗、专票电子化咨询辅导岗两类专岗,其他窗口均为综合服务窗口。政务服务大厅税务窗口及我局自建厅均没有设立“第三方服务窗口”。为方便纳税人依据信用积分自主选择涉税中介服务,我局对合法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进行宣传,在电子税务局、陕西税务门户网站、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提供纳入监管的涉税中介信息查询功能;省局统一印制“中介服务角”二维码在全省办税服务厅张贴,由纳税人自主选择相关机构。下一步,我局将上线“中介超市”,在电子税务局为纳入监管的中介提供信息展示平台,为纳税人与涉税中介搭建可信赖、畅通的交流服务撮合平台,满足纳税人和缴费人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

  三、在“加强税法宣传,提升服务水平”方面

  (一)加强培训宣传。我局全面升级实体纳税人学堂,全力推进税收政策宣传辅导,按照“教材统一、课程同步、教学一致”原则,倾力打造“有精度、有深度、有温度”的“三有”学堂。一是建立专业师资团队。通过层层选拔,面向全省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和大专院校招募选拔了52名省级优秀志愿者讲师,组建起一支素质过硬的专业师资团队,为高质量面对面宣传培训奠定坚实基础。二是统一宣传辅导教材。我局与中国税务出版社联合编制了一套统一、规范、专业的纳税人学堂系列教材,共计35900册,免费向纳税人发放。三是提升宣传培训质效。2020年,省局实体纳税人学堂先后联合秦商商会、西部商会、中小企业协会、湖南商会和陕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等举办了10期21场培训,累计培训企业代表960余人,大幅提升了宣传辅导的系统性、规范性、专业性、精准性;8000余人次在线观看了视频直播,全系统以视频直播课堂、微课堂、“掌上通”等形式共举办300余场培训,累计培训40万余人次。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纳税人学堂的管理,优化线上学堂栏目设置,全面提升直播课堂、视频课件的质量和频次,丰富宣传培训内容;启用纳税人“点单式”辅导,实施分级分类、针对性强、靶向度高的政策培训辅导,为税收政策宣传辅导提供有力支撑。

  (二)创新纳税咨询辅导。我局充分发挥税务部门点多面广线长和快速精准直达纳税人、缴费人的优势,创新辅导模式,主动扩围,暖心定制,确保宣传培训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一是发挥宣传渠道优势。以基层税收管理员为主体,将入户宣传与微信、QQ、钉钉、网站等网上宣传相结合,广泛宣传,让公众及时掌握最新优惠政策和服务举措。二是发挥税收大数据优势。依托税务总局建立的税费优惠政策标签体系和云平台大数据,主动甄别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在全省范围内推广税费优惠政策措施精准直达。截至目前电子税务局主动甄别符合优惠条件的纳税人,点对点精准推送优惠政策953.54万户次,实现了纳税人申报时即可减免,“不来即享”。三是发挥专业辅导团队优势。对重点人群、重点项目实行“一对一”咨询辅导。组建“税务管家”服务团队,对全省527个重点项目建设提供全过程服务,全力保障重点项目顺利落地;由省局领导牵头组织专业团队,为“秦创园”“十四运”提供一对一、贴身式税收服务;联合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对我省拟上市待审核和在辅导的23户企业,以及上市培育期的412企业,定期进行上门走访辅导,助力陕企加快上市、做大做强。下一步,我局将加大辅导解读力度,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纳税人培训、辅导及座谈走访,有针对性地、分类分级开展培训,确保政策广为周知、易懂能会,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三)充分利用第三方力量。为充分发挥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作用,我局按照“管起来、联起来、服起来、用起来”的思路,一是提升管理水平。促进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税法遵从,推行分级分类服务,对信用较高的机构主动落实激励措施,提供批量申报、绿色通道、专线咨询、发票增量等特色服务,让合法中介路路畅通,“黑中介”寸步难行。二是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鼓励中介机构积极参与到纳税人学堂专家讲师团中,充分发挥涉税中介机构在开展税费政策宣传方面的“增值放大”作用,依托中介机构的辐射面和专业性,扩大政策宣传的辅导面和精准度;鼓励中介机构参加办税缴费服务体验活动,向税务部门反馈相关办税体验及意见建议,帮助税务部门整改提升,发挥中介机构在纳税服务中的杠杆和支点作用,进一步提升纳税人获得感和满意度。三是建立税务机关、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及其行业协会和纳税人三方沟通机制,发挥税务师事务所等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在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增进税务机关、涉税专业服务组织和纳税人三方的相互了解和信任,促进三方和谐互利。下一步,我局将开展“携手秦税助企发展”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动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积极参与政策宣传进协会、进企业、进园区、进课堂等志愿,充分发挥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在社会经济中的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优化我省税收营商环境,促进地方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四、在“整合社会资源,构建税收共治”方面

  我局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助力打通部门间的数据壁垒,提升税收共治合力。一方面力促多方合作共治。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合作进一步规范企业开办及注销;与住建等部门合作建设房产税交易系统;与财政、金融管理部门及银行开展税银贷服务;与公安经侦部门合作打击违法犯罪;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和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指导各地税务部门加强向地方党委政府的工作汇报,推动健全地方政府工作协调机制,大力争取帮助支持,将相关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社会共治格局。另一方面积极推进数据共享共用。推进相关税务平台与外部门的对接及版本升级工作,规范数据的收集和使用,不断提高资源利用率和覆盖率,保证各部门之间协调运转,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推动部门间的协同共治,不断提升税收征管质量和纳税服务水平。

  最后,中心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支持和关注!我局将一如既往地落实好各项税收政策,加大税法宣传力度,做好纳税服务,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全力支持我省经济发展。今后您如有其他方面的意见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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