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招募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服务志愿者的通知 内注税协字[2020]4号 2020-02-14 根据中税协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服务志愿者的通知安排,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服务工作方案》及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内蒙古自治区注册税务师协会拟在全区范围内招募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服务志愿者,助力新税制实施后首次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平稳顺利开展。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涉税专业服务人员可以成为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服务志愿者 1.在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从业; 2.所在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已经纳入了税务机关涉税专业服务实名制管理; 3.具有较好的业务素质,熟练掌握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政策,熟悉个人所得税相关系统操作方法; 4.无偿为需要涉税帮助的自然人、纳税人正确履行自行申报义务提供援助。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大学生可以成为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服务志愿者 1.在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大专院校就读的财税类专业学生; 2.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熟练掌握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政策,熟悉电子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等相关系统操作方法及办理流程; 3.无偿为需要涉税帮助的自然人、纳税人正确履行自行申报义务提供援助。 三、相关要求 1.志愿报名 符合条件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服务志愿者填写《个税志愿者服务报名表》(附件1)志愿报名。 报名邮箱:slm6677@163.com;liliping7388@163.com 同时与内蒙古自治区注册税务师协会签订《个税志愿者服务协议》(附件2),请自行打印签字盖章后(一式二份)以邮寄方式至内蒙古自治区注册税务师协会。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北部办公区715室(赛罕区政府对面)。 报名截止时间为2月29日前。 联系电话:苏联明15848196677;李利萍18347957388 2.遵守工作纪律 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按照《个税志愿者服务协议》要求和志愿者服务计划,安排从事志愿者服务活动。 3.服务内容 (1)个人所得税法进园区、进校园、进社区宣传活动; (2)个人所得税公益大讲堂、纳税人学堂等宣讲活动; (3)12366专家咨询; (4)办税服务厅专家咨询。 希望广大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从事涉税服务人员和大专院校财税类专业学生,特别是税务师行业从业人员积极报名参加志愿者行动,抓住行业队伍参与和锻炼的机会,发挥行业职能优势,助力税务机关做好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 附: 内蒙古自治区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0年2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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