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外经贸资发第938号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联合年检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98-12-10
摘要:联合年检各部门不得在本系统内另行组织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年度检查。除参加联合年检的七个部门外,未经国务院批准,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年检。

  各地方的联合年检数据资料汇总应于6月30日前完成并上报外经贸部。外经贸部负责汇总联合年检情况,并于7月底前上报国务院。汇总工作完成后,资料分送同级联合年检各部门。联合年检各部门应在6月30日前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联合年检工作总结。

  五、年检的核查

  每年联合年检结束后,各部门应对企业进行抽查。如发现企业不如实申报年检情况,要依法予以处罚。

  为保证企业申报年检的真实性,财政部门要负责对有关会计(审计)师事务所进行抽查,对在企业年度审计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中介机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取消该中介机构为外商投资企业作年度审计的资格。

  附件:

  一、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侨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

  二、《联合年检报告书》指标说明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附件一

  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侨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

  (    年度)

  企业名称:

  填报日期:

  企业公章: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

  填 写 说 明

  1.本报告书由批准设立并登记注册的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台港澳侨投资企业填报。

  2.企业必须如实填写本报告书,并如期统一报送联合年检各部门。联合年检部门有:外经贸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贸部门、财政部门、外汇部门、税务部门、海关。

  3.报告书有关栏目,按年检时企业的实际情况填写。如需变更有关登记事项的,在报送时,应另附变更事项说明。

  4.表中要求以万美元填写的,如与原始币种不同,则一律按实际发生时或合同规定的国家外汇牌价折合成“万美元”。

  5.本报告书需打印或用钢笔填写,字迹应清晰工整。报送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6.如不存在有关栏目所指的情况,可在该栏内填写“无”。

  如所填内容较多可另附纸。企业基本情况表         表一(略)

  注:此表由年检审查机关填写。

  附件二:

《联合年检报告书》指标说明

  1.《联合年检报告书》的报告年度为上一年度,上年度1月1日至上年度12月31日为报告期。

  企业基本情况表(表一)

  2.企业代码:填写“进出口企业代码”(13位码)。“进出口企业代码”的编码原则是:前4位码为“企业注册地行政区划代码”,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见附件一);后9位码为国家技术监督局或其授权机构核发的“全国组织机构代码”。“全国组织机构代码”后两位之间的连接符“-”不需填入。

  3.投资者名称:投资中方或外方超过3方,可附表填报。

  4.国家(地区)代码:由录入机关填列。

  5.所属行业:填写依法批准的经营范围中的主要业务所属行业。

  6.行业代码:按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J4757-94)中小类4位码填写。其中保税区外商投资贸易公司填列在“6390”(其它未包括的批发业)中,投资性公司填列在“9990”(其它类未包括的行业)中,其它企业均应填写与主管业务相对应的4位行业代码。

  7.企业类别:除“投资公司”外,其余5种类型只能选择一种填报。在所选项内打√。

  8.从业人数:指在企业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全部人员。

  9.外籍人员人数:指在本企业工作,并由企业支付劳动报酬的外国公民和华侨、台、港、澳人员总数。

  10.批准日期:指企业在外经贸部门首次领取“批准证书”的日期。

  11.登记日期:指企业首次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的核发日期。

  12.投产开业日期:生产性企业投入生产(包括试生产)日期,非生产性企业营业(包括试营业)日期。

  13.经营期限:填写“营业执照”规定的具体经营年限(如30年、50年等),不必填报经营起止时间;未规定经营期限的填写“长期”。

  14.投产开业情况:筹建、投产开业、停业三项只能选择一项。部分投产、部分在建的项目选“投产开业”。在所选项内打√。

  15.分支(办事)机构名称及负责人、地址、注册另一栏,如有多个分支机构可附纸。

  出资及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表(表二)

  16.本表各数据项涉及填报金额的应精确到“百美元”或“百元人民币”,即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金额四舍五入。例如:“880168”美元,表中以万美元为金额单位应填写为“88.02”。

  17.表二中分中、外方的指标,如企业有多个中方或多个外方的,填写合计数字。

  18.中方以国有资产出资:指历年累计中方以现金和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国有资产作价出资折合的金额。中方投资者为两个以上的应合并计算。

  19.欠缴出资原因:用简练文字表述。

  20.销售(营业)收入:企业损益表中属于主营业务收入的项目,包括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工程价款收入、各种劳务或者服务收入等,均列入销售(营业)收入。

  21.营业收入:指企业服务性业务营业收入额。

  22.纳税总额:指企业依据税收法律、法规、关税税则规定向税务机关和海关缴纳的各种税款的总和。

  23.关税:指企业已缴纳关税总和。

  24.利润总额:反映盈利企业实现的利润或企业本年发生的亏损,亏损用“—”表示。

  25.净利润:反映盈利企业实现的利润扣除所得税后的净额。

  26.资产总额:反映企业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与其它资产的总和。

  27.负债总额:反映企业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的总和。

  28.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在一年以上或超过一年的一个经营周期的债负。一般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公司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应付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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