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车票可以抵扣增值税了,注意8个提醒

来源:郝老师说会计 作者:郝守勇 人气: 时间:2019-03-25
摘要: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先看看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六、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提醒一、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才可以计算抵扣增值税。

  提醒二、票据取得日期为4月1日后的才可以抵扣增值税。

  提醒三、对于专门用于福利、招待、免税项目活动的出差客票不得计算抵扣。

  提醒四、车票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来抵扣增值税。

  提醒五、对于取得未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出租票、公交车票等,不得计算抵扣。

  提醒六、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按照9%计算进项税额,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可抵扣的信息是票价+燃油附加费。

  提醒七、车票抵扣不是按照车票的全额,而是先换算为不含税金额,再乘以适用增值税征收率。

  提醒八、车票计算抵扣的增值税应填写在增值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10行:

税屋提示——被遮挡部分无内容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