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处以上工资薪金所得如何扣缴个人所得税?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9-11-30
摘要:问:某个人有两处以上工资薪金所得,本月一家用人单位发放工资1600元,年终奖1000元;另一家用人单位发放工资1400元...

问:某个人有两处以上工资薪金所得,本月一家用人单位发放工资1600元,年终奖1000元;另一家用人单位发放工资1400元。在扣缴年终奖的个人所得税时,是以1600元工资还是以两处工资的合计数3000元与费用扣除额2000元作比较?

答:在扣缴年终奖的个人所得税时,应当以两处工资的合计数3000元与费用扣除额2000元作比较,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