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中油碧辟石油有限公司增加佛山六联加油站等5户企业统一汇总缴纳增值税的通知 佛国税函[2010]32号 2010-1-26 禅城区国家税务局: 根据《关于中油碧辟石油有限公司统一汇总缴纳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国税函[2005]76号)、《关于中油碧辟石油有限公司汇总缴纳增值税有关问题的批复》(粤国税函[2006]507号)和《关于中油碧辟石油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统一汇总缴纳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佛国税函[2005]332号)有关规定,现同意中油碧辟石油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增加中油碧辟石油有限公司佛山六联加油站、中油碧辟石油有限公司佛山大沥表加油站、中油碧辟石油有限公司佛山丹桂加油站、中油碧辟石油有限公司佛山南方顺达加油站、中油碧辟石油有限公司佛山丹碧加油站等5户企业统一汇总缴纳增值税,并从2010年2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由中油碧辟石油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统一申报缴纳增值税。 附件:中油碧辟石油有限公司佛山六联加油站等5户企业资料(略) 广东省佛山市国家税务局 2010年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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