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李某某拒不完成个税汇算清缴偷税行为的处罚

来源:税屋综合 作者:税屋综合 人气: 时间:2022-03-15
摘要:继范冰冰、郑爽、薇娅、雪梨等高收入群体个人所得税偷税案查处以后,税务机关籍借税收大数据云平台,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真正做到有违法要追究,严把税收征管最后关口,严厉打击拒不完成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拒不补缴个人所得税的行为。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深税三稽罚告〔2022〕98号

  李某某:

  对你(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街道晓港中马路XX号X栋XXX房)的税收违法行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税务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拟作出的处罚决定

  (一)违法事实、理由及法律依据

  经查,你经通知申报而拒不完成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造成2020年度少缴个人所得税33796.31元,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二条、第六条及第十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号)第一条、第三条、第五条、第十条第(二B)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你经通知申报而拒不完成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造成少缴个人所得税的行为是偷税,对你处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16898.16元。

  二、你有陈述、申辩的权利。请在我局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到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自行提供陈述、申辩材料;逾期不进行陈述、申辩的,视同放弃权利。

  三、若拟对你罚款2000元(含2000元)以上,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你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可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二O二二年三月一日

  问税问我:

  深税三稽罚告〔2022〕98号表明,继范冰冰、郑爽、薇娅、雪梨等高收入群体个人所得税偷税案查处以后,税务机关籍借税收大数据云平台,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真正做到有违法要追究,严把税收征管最后关口,严厉打击拒不完成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拒不补缴个人所得税的行为。将李某某少缴个人所得税33,796.31元的行为直接定性为偷税,并处以50%的罚款,可能比动辄上亿元甚至十几亿元等看似遥不可及的偷税更有震撼性和代表性,偷税及其处罚离一般收入群体已经不远了,合规经营、依法纳税是唯一出路。



  2020年4月的解析——

个税汇算踩“红线”,小心退税变偷税

  前情提要

  近日,各大社交网站上关于个税年度汇算的话题持续占领热搜,部分平台却出现了投机取巧分子分享所谓的“秘笈”。

  小张在软件上看到各种个税年度汇算“秘笈”后热血沸腾,立马下载了个人所得税APP进行年度汇算申报。

  他先是在专项附加扣除模块给自己伪造了一条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专项附加扣除。然后又在年度汇算申报时给自己虚假填列了4000元的自然灾害受灾减免税额,使得年度申报后不需进行补税。

  事后,小张意犹未尽,决定作废申报,通过自行填报进行汇算申报,填入了不实的已缴税额,最终产生了2000多元的退税额。

  主管税务机关马上就监控到了小张的异常申报数据,并采取了对应措施。那么,小张到底哪里做错了呢?假如忽视税务机关的通知,拒不改正,他又将面临怎么样的后果?

  问题1、虚增减税项目或已缴税额会有什么后果?

  纳税人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减税。纳税人申报时虚增减税项目的,将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问题2、虚报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信息会怎么样?

  纳税人如未依法如实填报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信息的,不仅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还会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第二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责令其改正;情形严重的,应当纳入有关信用信息系统,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涉及违反税收征管法等法律法规的,税务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一)报送虚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二)重复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三)超范围或标准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四)拒不提供留存备查资料;

  (五)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同时,除承担上述不如实填报的法律后果外,还可能对您享受专项附加扣除造成一定影响。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第三条,居民个人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存在明显错误,经税务机关通知,居民个人拒不更正或者不说明情况的,税务机关可暂停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小张的故事只是故事,而每个人的汇算申报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等税收优惠时,也请大家按照官方指引,履行好据实申报的义务。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华税点评:个税汇算清缴中,每个人应当如实申报收入、扣除等,虚假申报面临偷税的处罚,不要以为虚填数字就能获得退税而沾沾自喜,法律责任终将面临。

  来源:华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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