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老稽查讲税局与纳税人的核定之战

来源:税官郑大世 作者:郑大世 人气: 时间:2016-05-08
摘要:【题注】今天大世说法,为大家带来一篇老稽查与纳税人的刀锋相见!欢迎税务的兄弟姐妹们加大世微信号:h185255655661共同交流探讨。 这天大世闲着,听老赵讲当年那场核定之战。 要说这老赵,据说本来是搞刑侦的,后来不知怎么阴差阳错地进了税务局。老赵其实

这税务专家反问道:“那请问下什么是合理呢?我这老板和别人关系好,所以低价卖,算不算合理呢?”

老赵回道:“所谓合理,我认为应是合经营活动的理,而不是合社会生活的理。税收核定本身就是针对企业经营活动的,自然只能是符合经营活动的理了,你这老板和别人关系好,你是赠送给人也好,低价卖也好,那是老板的自由,但是,关系好和经营活动可没半分关系,自然在经营活动上不合理了。”

专家听完老赵的叙述,紧绷的脸一下松了下来,似乎是大局已定的样子。老赵凭着细致的察言观色,终于发现不对,在被对方一连串的追问下,节奏不对,完全是跟着对方节奏来,被动应答啊。

“既然是这样,那请问下,我们公司早在5年前,与购房公司专门签订了一份关于这幢大楼房产的远期合同,当时这路段的房价在2000元每平方米,我们公司担心5年后房价下跌,为了保险起见,与购方公司签订合同,约定5年后以3000元出售,这应该是符合经营活动的理了吧?如果这都不算合理,那市场上的期权也好,远期合同也好,岂不是都不算合理了?”专家说着,把早已备好的相关合同,还有对应的地段当时估价材料递了过来,“既然理由合理,那是不是有正当理由了?是不是就不应该核定了?”

老赵把这合同一翻,心里是一万只马在奔腾啊,怪不得前面自己说这么一大堆人家都没反应,原来是挖好坑等着自个跳呢。先以一些不是关键的争议来分散注意力,降低你的警惕性,接着是慢慢套话,最后再来致命一击。

老赵边仔细翻着合同,边用余光瞄了下专家和副总。不对!按理此时对方应该是胜券在握,怎么自己看合同时,这副总脸上的笑意就收敛了,反而似乎有些——紧张?对,就是紧张!

5年前?5年前?老赵在脑子里快速运转着5年前的情况:5年前,这路段所在片区据说政府是准备作为商业区进行规划,这也是当时这家公司要拿这路段地块的主要原因,再傻的人都知道,这路段以后肯定要暴涨,可这公司签的远期合同,分明是怕这路段要跌,所以来个保值。在所有情况都指向要涨的情况下,这公司怎么会反其道认为要跌?太不符合常理啊。再说对方的那个买家公司,5年前无论是发展规模也好,经济状况也好,似乎都没必要在这处地段购房。

疑点太多!

老赵一边假装认真看着合同,一边快速思考着对策。

“这合同是原件对吧?”就听老赵随口问道。

“对,是原件。”

“嗯,我看也是原件,这上面还盖着公司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呢。”老赵缓缓抬起头,嘿嘿笑道:“你们听说过书迹时间鉴定么?”

专家听到这句话,脸上突然惊慌了一下,虽然这表情是一闪而逝,但对于一直全神贯注看着对方面部表情的老赵来说,自然看得一清二楚。

这合同是假的!老赵到此已经十分确信了。

“所谓书迹鉴定,方法很多,主要是对于书写时间,纸张出厂时间,包括上面打印的字的时间,都是可以鉴定出来的。”老赵一边慢慢说着,一边有意无意地用手摸了摸纸张。如果真是假合同,相信这公司的人不可能还专门找个5年前的纸来打印,这可能性可低得很,毕竟懂税收业务的人多,可懂得刑侦的又懂税收业务的可没几个。

“如果能够主动自查,补税的话,其实依照行政处罚法,是可以考虑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老赵接着说道:“而如果积极配合,最终也是可能不予处罚的。但是,如果故意不配合,同时伪造证据,一旦被发现,那可是要从重处罚,甚至给予少缴税款5倍的罚款。”

“这合同原件,一会儿我们会办理调取证据资料手续,暂时拿到税务局去,我想你们应该会配合我们的吧?”

这时候,就看到先前一脸紧张的副总经理,终于坐不住了……

“大世知道这案子最终结果么?”老赵说到这,抬起头笑着问道。

“应该是企业自查补税,然后不予处罚吧?”大世试着回答道。

“确实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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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 段 没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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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不明白的地方,既然知道那合同是伪造的,那去做个笔迹时间鉴定不就行了,到时候定个偷税完全没问题呀,为什么还先让企业自查呢?”

“这你就不懂了吧,笔迹时间鉴定,那是吓唬外行的。首先,这种鉴定耗时长,咱是查案子的,也得讲个效率啊。其次,如果真这么干,罚人家企业个四五倍的,那企业必然会想着法的诉讼了,万一再提出个啥新的正当理由,到时又是扯不清了。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其实这书迹鉴定,并不是万能的,可以说,是有误差的,内行人都知道,这种误差小的几个月,多的两三年都有可能,根本没有哪个鉴定专家敢打包票,说误差几天的。

所以,真到最后上法院,企业请个权威笔迹时间鉴定专家作证,大可以证明这鉴定时间不准。到时候更扯不清了。”

“哈哈,还是老赵你有经验啊。”

“嘿嘿,经验谈不上,还是以前学过刑侦的家底子啊。”老赵嘿嘿一笑回答道。

大世观点: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关于核定的规定,实质上是契约自由与税收公平的互相制约。也就是说,在交易中,通常情况下,应该支持双方达成契约的自由,但是,这种自由本身应以不损害税收公平为原则。如何在契约自由与税收公平之间找到平衡点,关键要看有无正当理由,无正当理由则可以核定税款。也就是说,法律支持契约自由,但又不是无限制地支持,而是以有正当理由为基准。而这正当理由的判断标准,应该是真实、合法、合理。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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