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税发[2022]5号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贯彻落实“非接触式”税费服务暨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方案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2-02-22
摘要:为深入推进“非接触式”税费服务工作,开展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建设,更大力度惠企利民,更有成效服务“六稳”“六保”大局,切实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推动肇庆税收营商环境持续向好发展,结合肇庆税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贯彻落实“非接触式”税费服务暨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方案

肇税发〔2022〕5号                    2022-02-22

  为深入推进“非接触式”税费服务工作,开展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建设,更大力度惠企利民,更有成效服务“六稳”“六保”大局,切实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推动肇庆税收营商环境持续向好发展,结合肇庆税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进一步理清思路、系统谋划、统筹推进,积极推动“非接触式”税费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以加速构筑“全业务、全地域、全流程、全终端、全天候”的“非接触式”税费服务新生态为主攻方向。紧扣“智慧税务助发展,惠企利民稳增长”主题,以“双服务双提升”为目标(即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提升满意度提升遵从度),在全面贯彻落实总局、省局80条措施的基础上,致力形成具有肇庆特色的10项惠民利企护航行动,推进党业更融合、执法更规范、服务更便捷、监管更精准、风险更可控,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推动肇庆税收营商环境水平继续走在前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安排

  (一)非接触式税费服务。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推动“非接触式”税费服务各项工作有力有序落地。二是积极稳步推进,拓展“非接触式”税费服务覆盖面。大力推行优质高效智能税费服务,全面改进办税缴费方式,不断拓展“非接触式”“不见面”办税缴费服务。三是牢牢把握“非接触式”办税主线方向,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纳税人“非接触式”税费办理。

  (二)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第一阶段:研究部署阶段(2022年1-2月)

  1.制发意见。召开市局春风行动领导小组会议,统一思想,研究落实税务总局、省局80项举措,谋划推出肇庆10项惠民利企护航行动,逐一细化措施内容、完成时间、推进计划、预计成效等,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经市局党委会集体审议研究,下发实施意见和任务分工表。

  2.同步宣传。通过新闻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统一向社会公布意见内容,统筹开展相关宣传。

  第二阶段:推进落实阶段(2022年2月至12月)

  1.有序推进。市、县税务局各单位各司其职,扛牢责任,有序组织推进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便民服务举措。

  2.进度管控。各级纳服部门建立完善工作周报、台账推进、迭代更新、台账销号等工作落实机制,通过运用工作数据展晒等方式加强进度管控。

  3.强化培训。通过多样化的培训形式,确保各级税务人员熟悉春风行动相关内容,特别加强对新要求、新标准、新流程的培训,加强对基层一线人员、咨询人员的培训工作。

  4.调整优化。通过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针对春风行动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需求、新变化等,及时研究完善工作举措,确保各项便民举措按时落地见效。

  5.持续宣传。配合税收宣传月,持续推出专题系列宣传报道;结合各项措施落地节点及全年重要时间节点,围绕各项便民服务举措的应用场景,运用多种宣传形式,展示春风行动成效。

  第三阶段:总结成效阶段(2022年12月底前)

  及时回顾总结全年“春风行动”做法、经验、成效,用数据说话,用案例呈现,总结出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各地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提升“春风行动”品牌影响力。

  三、2022年惠民利企护航行动

  结合税务总局、省税务局部署的“春风行动”5大类20条80项举措,肇庆税务系统致力推出10项惠民利企护航行动,从更大范围、更深程度、更高品质服务肇庆社会各方。

  行动一:党建引领发挥税务“她力量”。创新打造“税务她力量--三八红旗工作室”,充分运用税务巾帼力量,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纳税服务。(牵头部门:党建工作科、机关党委、纳税服务中心)

  行动二:协同共治实现税费服务不出村。探索推广“村镇+税务”模式,与各乡镇党群服务中心共建“乡村税务驿站”。(牵头部门:纳税服务中心)

  行动三:智能咨询助力远程帮办。全面推广“一号多机”模式,在网络办税服务中心的基础上试点推行V-Tax远程可视化办税模式,逐步实现“网上办为主,自助办为辅,V-Tax办兜底”工作新模式。(牵头部门:纳税服务中心)

  行动四:承诺告知推动信用体系建设。拓展纳税信用应用场景,创新推广纳税信用承诺告知制度,积极融入社会信用体系。(牵头部门:纳税服务中心)

  行动五:“非接触式”构筑税费服务新生态。积极推动县(区)级纳税服务运营中心试点,聚焦新一代电子税务局项目建设,全面推动税费事项网上办、掌上办 ,不断拓展“非接触式”“不见面”办税缴费渠道,实现办税服务“24小时不打烊”,逐步推动全业务“非接触式”服务。(牵头部门:纳税服务中心)

  行动六:税收政策助力重点行业直达快享。以全市的重大发展项目及“4+4”制造业为基础,持续更新相关行业的适用税收及优惠政策指南,瞄准关键环节、重点领域、企业需求和应用范围,为企业提供一体化税收服务、规范化税收“导航”、标准化税收指导和精准化宣传服务。(牵头部门:法制科)

  行动七:项目团队精准服务产业发展。打造具有肇庆特色的“一项目一团队”服务产业招商工作机制的服务品牌。组成税费服务工作团队,将大企业“一企一策”税收精细服务与市局“一项目一团队”服务产业招商工作机制结合起来。(牵头部门:法制科、第一税务分局)

  行动八:改革创新推进精诚共治。全力落实“精诚共治”改革试点各项任务,深入剖析税费征管、税务执法、纳税服务、风险防范等领域的重点难点,推进精诚共治应用场景的设计和扩容,以点带面采取措施加紧肇庆其他拓展“精诚共治”应用场景建设。(牵头部门:征收管理科)

  行动九:执法监管聚力“跨境风险”防控早。推出针对外资企业涉税风险提示和预警服务,帮助企业及时防范境外税收风险、转让定价风险等。(牵头部门:国际税收管理科)

  行动十:出口退税提速增效助力稳外贸。推进“无纸化”“非接触式”服务,精简出口退税涉税资料报送,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在5个工作日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实现“审核不过夜,退税不过周”。(牵头部门:第二税务分局)

  四、工作要求

  (一)高站位落实总体行动要求

  各级税务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对税收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入开展“春风行动”,对标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努力在深化智慧税务、提升办税缴费便利化水平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各级税务机关党委要提升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春风行动”的落实与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结合起来、与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业融合结合起来,形成各级党组织聚力推进、广大党员积极行动的良好局面。

  (二)高标准积聚肇庆行动成果

  全市税务系统要深刻认识开展“春风行动”的重要意义,结合实际制定行动方案。“春风行动”领导小组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纳税服务中心要协助市局党委抓好“春风行动”各项措施的推动落实,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工作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安排。加强上下联动,注重内外联动,同频共振,统筹推进,各地在落实好总局、省局的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可结合当地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要求,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同部署、同推进,确保各项改革全面开花落地,推出一批惠民利企纳税服务精细化行动。

  (三)高质量营造“春风文化”氛围

  统筹做好宣传工作,以“打连发、呈递进”的方式进一步发动好、宣传好,及时总结推广行动特色和创新成果,以点带面推动办实事、解民忧、破难题,上下联动,创响肇庆“春风行动”品牌。要坚持需求导向,结合此前收集的纳税人缴费人意见建议,细化工作举措和标准,让“春风行动”贴近更多市场主体的需求,确保行动实效性,切实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要坚持求真务实,坚决避免搞形式、走过场,通过工作调研、巡视巡察等方式,对行动开展情况和实效进行督导检查和跟踪问效。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肇庆税务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任务安排表.xls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