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会[2022]22号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会建设年”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2-04-02
摘要:为深入贯彻实施红色根脉强基工程,进一步加强财会基础建设,提升财会治理水平,更好地发挥财会工作在经济社会运行和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根据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财会建设年”主题活动,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会建设年”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财会[2022]22号             2022-4-2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省级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红色根脉强基工程,进一步加强财会基础建设,提升财会治理水平,更好地发挥财会工作在经济社会运行和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财会建设年”主题活动。现将《“财会建设年”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财政厅

  2022年4月2日

“财会建设年”主题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实施红色根脉强基工程,进一步加强财会基础建设,提升财会治理水平,更好地发挥财会工作在经济社会运行和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根据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财会建设年”主题活动,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总体要求,紧盯新发展阶段财会改革与发展方向,坚持以创新变革为动力、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聚焦强基础、促改革、提效能、助发展的主题主线,通过“财会建设年”主题活动,力争在财会队伍建设、制度准则宣贯、行业秩序规范、治理方式转型、诚信文化弘扬等方面形成一批具有标志性、引领性的硬核实践成果,进一步夯实财会工作发展基础,塑造全社会重视和支持财会建设的环境和氛围,切实提高财会工作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为我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坚实有力支撑。

  二、主要内容

  (一)坚持人才为先,大力实施财会队伍强基行动。

  1.补齐行政事业单位财会建设“短板”。开展重构行政事业单位财会管理新格局试点,紧抓财会机构设置不全、人员配备不足等突出问题,研究重塑相关体制机制,探索形成可落地见效的政策措施,强化制度约束和外部监督。指导和督促行政事业单位重视和加强财会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财会机构,配齐配强财会人员。加强对财会机构负责人的管理,强化财会关键岗位用人情况监督。积极推进总会计师制度,建立符合实际的分类财会管理模式,从源头系统性化解行政事业单位财会管理弱化的累积难题,补齐财会监督“最短一块板”。

  2.加强财会人员能力素质培训。建立覆盖财会人员全生命周期的常态化培训机制,为财会人员知识更新、技能拓展、知识结构优化、能力素质提升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高质量开展财会人员入职培训、日常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丰富培训内容和方式,拓展培训渠道,提高财会人员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技能。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推进培训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促进培训工作提质增效。

  3.打造高层次财会人才高地。紧跟以变革融合、提升能级为特征的财会工作发展趋势,围绕推动财会工作与经济业务深度融合、推动财会工作向智能化发展等要求,统筹推进省、市、县级高层次财会人才建设,形成梯度分布格局。重点加大高素质、复合型、国际化高端财会人才培养力度,加快培养一批适应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大中型企业高端财会人才、适应新时代行政事业管理要求的高端财会人才、适应浙江改革与发展要求的注册会计师。积极参加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培训等国家项目。

  4.优化财会人员管理和服务。建立财会人员“单位+人员”双维管理制度,全面、准确、及时掌握财会人员基础信息,构建财会人员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不断优化涉会事项“一网通办”,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职称考试、职称评审等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加强财政干部财会知识培训,提高财政干部综合业务能力,着力解决财政管理“重预算、轻财务”等突出问题,为部门和单位财会工作提供精准指导和优质服务。

  5.健全财会人员激励机制。加强对财会人员的激励引导,进一步完善浙江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制度,鼓励市县建立相应制度。开展全省“最美会计人”评选活动,对扎根基层、勤勉敬业、默默奉献的财会人员进行表彰。完善高级会计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制度,对艰苦边远地区的基层财会人员适当放宽评审标准,对有突出业绩的优秀财会人员,在学历、资历等方面给予更多倾斜。

  (二)坚持制度为基,深入开展财会法治宣贯工作。

  1.强化财会制度贯彻落实。组织开展财经法律法规、准则标准、政策办法宣传解读,确保财会制度顺利实施。建立会计准则制度实施情况报送机制,定期收集整理反馈信息,为全国统一会计制度的制订完善和开展针对性指导提供支持。开展线上、线下调研座谈,收集部门和单位各类财会问题,做好政策制度答疑指导。组织开展全省财会知识竞赛等活动,推动形成财会人员比学赶超、精业敬业的行业氛围。

  2.推动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指导行政事业单位完善内部控制建设,推动单位内控制度持续更新和完善,开展内控分级抽查评价,加强评价结果的反馈应用,发挥内部控制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作用,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省市县乡四级联动,加快乡镇内部控制指引建设扩面推广,2022年底40%以上的县(市、区)建成乡镇内部控制指引。推动上市公司、国有企业有效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3.健全财会服务下基层工作机制。组建省级会计领军人才工作委员会市级工作组织,鼓励市县建立市县级会计领军人才工作平台和机制,构建上下呼应、联动协同的省市县三级会计领军人才体系。瞄准企业、基层行政事业单位等在执行会计准则制度、开展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会计领军人才的引领辐射作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财会“三服务”活动,不断创新服务特色,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打造财会“三服务”活动品牌,形成全省连片效应。

  (三)坚持监管为要,促进会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1.规范会计审计服务秩序。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进一步研究完善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体系,健全基础制度,改进监管手段和监管方式,建立“四类”违法违规行为整治长效机制,推动行业监管制度化、常态化。加强会计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惩处代理记账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支持代理记账行业协会建设,加强行业自律。聚焦行业违法违规典型案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违法违规者形成有效震慑。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在全社会、全行业形成警示效应。

  2.严格落实各项财经纪律。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财会监督的重大决策部署,把抓好财经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摆在突出位置,加强廉政警示和风险教育,提升纪律规矩意识。紧盯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大整治检查力度,严肃追责,提高财会监督震慑力。建立健全监管合作机制,实现财会监督与其他监督有机贯通,形成监管合力。

  3.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贯彻简政放权要求,持续推进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许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时总结自贸区“证照分离”改革经验,研究推进全省域深化改革举措,进一步激发会计服务市场主体活力。坚持以“管”促“放”,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提供有力保障。

  (四)坚持数字赋能,推动财会工作制度重塑和能级提升。

  1.开展“浙企一表通”应用建设。依托数字化改革推动财会监督制度重塑和多跨协同。以企业财务“一张表”为小切口,开展“浙企一表通”应用建设,探索建立企业财务报表单一来源制度,创新会计信息数字化监管机制,发挥会计信息对政府宏观经济管理决策辅助作用。在选择部分市县先行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向全省推广应用,有效遏制财务造假等突出问题,为促进诚信社会建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推动政府整体智治贡献会计力量。

  2.推动单位财会工作数字化转型。依托电子发票(票据)综合服务平台,在全省范围开展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试点,探索多种凭证统一标准一站式服务经验,着力解决单位外来电子凭证收集难、接收难等问题,推进电子凭证接收、入账和归档全流程自动化、无纸化,降低单位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政府监管和服务水平,助力“双碳”战略。研究实施基于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的企业财务报表会计数据标准,推动完善会计数据标准体系建设,促进会计工作数字化转型。

  3.开展审计报告“一码通”试点。在总结“一库一码全链条”监管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参与财政部审计报告全国范围“一码通”试点,推动建立审计报告数据单一来源制度,实现审计报告统一报备上传、防伪贴码、加密存储、查询验证,从源头治理虚假审计报告和“无证经营”、非专职执业等问题。

  (五)坚持立信为本,弘扬和发展会计文化。

  1.提炼铸造新时代财会职业精神。组织开展财会职业精神大讨论,深入挖掘,追根溯源,提炼会计职业的精神实质,将诚实守信、严谨细致、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等内核要素与行业特征、时代要求深度融合,铸造新时代财会职业精神,引领行业健康发展。

  2.传承和发展会计文化。组织开展全省珠心算大奖赛,发挥珠心算在智力开发、人才培养方面的积极作用,传承和发展传统会计文化。举办“计”古开今,大禹会计文化论坛,研讨“十四五”时期会计文化创新与融合,充分发挥会计文化在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3.深入开展会计诚信教育。将会计诚信教育作为一项必修内容列入财会人员继续教育、培养培训课程,发挥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学会、总会计师协会等社会组织的行业教育和引导作用,使诚信理念内化于心、外践于行,成为财会人员的价值内核。加大会计诚信宣传力度,大力发掘、宣传会计诚信先进典型,营造全行业守法、合规、诚信的向善向上氛围。

  4.完善会计信用评价体系。探索建立覆盖会计主体和会计人员的会计信用评价体系,引导单位和会计人员加强会计行为自律。推动完善会计信用评价办法,健全会计主体和会计人员基础信息采集机制,优化会计信用评价指标,夯实信用评价基础。加强会计信用信息的应用,为守信会计人员提供更多机会和便利,对严重失信会计人员实施惩戒,加强部门之间信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三、时间安排

  “财会建设年”活动贯穿全年,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4月初)。

  制定财会建设年实施方案,发布建设目标、工作内容和活动安排,开展学习宣传和动员部署,落实任务分工,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4—11月)。

  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的建设内容,组织实施各项建设工作,形成机制性、制度性建设成果。结合建设内容,组织全省财会知识竞赛、珠心算大赛、财会职业精神大讨论、会计文化论坛、“最美会计人”评选等系列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力和参与度,营造全社会关注财会工作、重视财会工作的浓厚建设氛围。

  (三)总结表彰阶段(2022年11月)。

  组织开展“财会建设年”总结表彰大会,对建设情况进行盘点,总结经验亮点,公布典型案例、实践成果、活动组织先进单位和个人,对获得“最美会计人”称号人员进行表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上下联动。

  省财政厅成立“财会建设年”领导小组,由分管厅领导担任组长,办公室、人事处、会计处、监督局、省会计事务服务中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省会计学会作为成员单位,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各地财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活动方案要求,做好本地区组织实施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当地实际开展特色活动。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学会、总会计师协会及会计领军人才组织作用,广泛动员全社会各单位和财会人员参与,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参与度,确保“财会建设年”活动顺利推进。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和网络媒体等平台,加强对“财会建设年”活动的宣传报道,扩大活动影响力。积极宣传活动中取得的典型经验、做法和成效,努力争取社会各界对财会工作的理解和重视,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三)统筹兼顾,务求实效。

  坚持“财会建设年”办实事、求实效的活动导向,将建设活动与深入基层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相结合、与解决财会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相结合、与优化服务提升财会形象相结合、与建立高质量服务长效工作机制相结合,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将活动成果转化为推动会计改革与发展的强大动力。

  附件:“财会建设年”主题活动安排和责任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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