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办发[2018]156号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房产税困难减免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8-11-14
摘要:除法定免纳房产税的情况外,纳税人自用房产缴纳房产税确有困难的,由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批准给与减征或免征照顾。纳税人纳税有困难的情形或条件由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依照《辽宁省房产税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定,并向社会公告。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房产税困难减免有关问题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8]156号             2018-11-14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辽政发[2014]30号)有关规定,规范执法,提高税收行政效率,改善营商环境,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房产税困难减免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除法定免纳房产税的情况外,纳税人自用房产缴纳房产税确有困难的,由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批准给与减征或免征照顾。

  纳税人纳税有困难的情形或条件由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依照《辽宁省房产税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定,并向社会公告。

  二、纳税人申请房产税困难减免和税务机关具体核准程序,由大连市税务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1月14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