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更换配件的成本金额大如何处理?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9-09-28
摘要:  问:企业在对固定资产定期更换配件时,如果替换配件的成本满足初始确认固定资产的条件?如何处理?是不是所替换配件的成本金额较大的需确认为固定资产?   答:《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 ...

  问:企业在对固定资产定期更换配件时,如果替换配件的成本满足初始确认固定资产的条件?如何处理?是不是所替换配件的成本金额较大的需确认为固定资产?
  答:《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规定“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满足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如有被替换的部分,应扣除其账面价值;不满足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确认条件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定期更换配件属于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应该按照《固定资产》准则关于后续支出的规定进行处理。企业定期更换相关配件通常属于固定资产的日常修理维护支出,应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因此,不存在是否区分替换配件成本金额大小的问题。如果属于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支出,只要符合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则将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也不区分金额的大小。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