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餐厅购入的燃气灶等物品怎样列支

来源:合肥财税网 作者:合肥财税网 人气: 时间:2008-09-05
摘要:  问:老师您好!   现在我公司准备给员工配备工作餐,请问老师餐厅购进的燃气灶、面条机、切菜机等开销直接计入福利费用还是先计入固定资产然后在将所提的折旧计入福利费用?   答:您好!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 固定资产(2006)》...

     问:老师您好!

  现在我公司准备给员工配备工作餐,请问老师餐厅购进的燃气灶、面条机、切菜机等开销直接计入福利费用还是先计入固定资产然后在将所提的折旧计入福利费用?

  答:您好!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2006)》(财会[2006]3号)第三条明确: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上述的燃气灶、面条机、切菜机,我认为符合上述条件,应该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然后计提折旧费用时,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