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政发[2003]65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3年扩大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覆盖面工作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3-06-20
摘要: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克服困难,增强完成"扩面"任务的信心,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抓住重点,以点带面,推动"扩面"工作的深入开展。要通过依法处理蓄意逃避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恶意欠费案件,增强用人单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法律意识。同时,要加强统计工作,如实反映工作进度,保证统计数字的准确性,确保实现今年工作目标。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3年扩大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覆盖面工作的通知

津政发[2003]65号                 2003-06-20

  近几年,我市职工队伍结构发生很大变化,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平均每年递减13万人左右,而同期我市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员平均每年下降8.6万人,退休人员每年净增5万人;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人员连续两年平均每年下降14.4万人,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每年净增1.6万人。与此同时,我市私营、个体从业人员已达48万人,大量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职工尚未参加社会保险,严重侵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有一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尚未参保,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运行也产生了不利影响。为加大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力度,巩固"两个确保"的成果,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遏制缴费人数下滑的趋势,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保障体系,根据市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部署和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03年扩大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以下简称"扩面")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不仅关系我市"三步走"战略的实施,同时也关系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稳定。当前,我市社会保障体系的框架已初步建立,有关制度逐步完善,关键是抓好落实工作,依法扩大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各级政府、各有关委局(总公司)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解决思想认识上存在的问题,坚决纠正以不参加社会保险、牺牲职工利益作为降低人工成本和招商引资的优惠条件的错误认识。要清醒地认识到不参加社会保险不但不会改善投资环境,反而会使我市已经建立起来的良好的投资环境受到破坏。要牢固树立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是国际惯例的观念。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是全面贯彻国家和我市法律法规,营造良好投资环境的客观需要,是增强我市社会保障能力,提高保障水平,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经济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认真做好"扩面"的各项工作。

  二、抓住"扩面"工作重点,确保任务目标完成

  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将有大量职工面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同时退休人员也将有较大幅度增加。为确保今年社会保险缴费人数不再下降且比去年有所增加,必须完成15万人的养老、失业保险和20万人的医疗保险"扩面"指标(附后)。有关部门在制定指标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各区、县的资源状况和"扩面"潜力,多次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落实今年的任务指标是切实可行的。

  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是所有城镇企业、城镇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除了以上范围外,还覆盖到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到所有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和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总之,凡是用人单位与职工建立或形成劳动关系并获得一个月以上工资收入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均应参保缴费。

  各区、县"扩面"工作的重点:一是属于覆盖范围内尚未参保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主要包括: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坐落在城镇的其他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及其职工。二是属于覆盖范围内应全员参保而尚未全员参保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三是"扩面"工作的重点行业,主要包括各类商贸、餐饮、旅游以及娱乐、保安、物业管理、洗浴等服务业的企业及其职工。四是撤县建区、撤乡建镇后坐落在城镇的经济效益较好、经营比较稳定的由乡、镇、村投资兴办的集体所有制、股份制等企业及其职工。五是尚未按规定参加失业、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国家机关、中央驻津企业及其职工。

  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克服困难,增强完成"扩面"任务的信心,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抓住重点,以点带面,推动"扩面"工作的深入开展。要通过依法处理蓄意逃避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恶意欠费案件,增强用人单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法律意识。同时,要加强统计工作,如实反映工作进度,保证统计数字的准确性,确保实现今年工作目标。

  三、切实做好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工作

  要按照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的要求,围绕援助"4050人员"(指女40岁、男50岁以上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大行动,保证享有社会保险补贴和再就业援助政策的"4050人员"及时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改变工作的方式和方法,及时准确掌握企业减员的信息,主动上门服务,帮助职工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提高工作效率,为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接续社会保险关系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四、进一步加大执法监察力度

  各区、县人民政府要组织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制度,对本行政区域内应参保单位认真排查分析,摸清底数,对于拒绝检查、阻碍"扩面"工作的单位要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予以处理。对应参保未参保的用人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向其发出参加社会保险通知书;对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申报结算的,要及时下达劳动监察整改指令书;对拒不执行整改要求、拒绝参保缴费的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直至提请法院强制执行。

  五、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扩面"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扩面"工作推动组,由主管区、县长任组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分中心主任任副组长。要把"扩面"工作列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扩面"工作的指导,强化劳动合同管理和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财政部门要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社会保险目标责任管理、考核和奖励办法,保证"扩面"、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等各项工作的开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和统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助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摸清各类企业底数;审计部门要协助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把用人单位参保缴费人数和基数列为审计工作的内容;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社会保险"一票否决"制度,对拒不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法人代表不得评优、评先;工会组织要维护劳动者权益,发挥职工监督作用,对拒不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法人代表不得评为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各新闻媒体要发挥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增强用人单位的参保意识和职工的维权意识,对拒不参保、不按规定缴费的单位要予以曝光;工商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要做好社会保险政策的宣传工作,动员用人单位主动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抓好用人单位参保人数和缴费基数的稽核工作,充分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发现的问题。在分工明确的基础上,推动组要定期分析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按月汇总各区、县工作进展情况,年底进行考核,并向市政府做出报告,对完成好的要给予表扬奖励,完不成任务的要通报批评。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0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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