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旅行社计算缴纳营业税是收入减团队成本。为旅客买的保险、发给旅客帽子等旅行用品以及旅行社导游带队的补贴、话费、伙食补助可否计入到团队成本?旅行社导游带队的补贴、伙食补助、市内交通话费(均无发票)是否和每月的工资一起,作为应发工资税前扣除? 答:1、扣除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允许扣除的费用仅限于旅行社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部分的费用。旅行社自身发生的费用不能扣除,并且如果旅行社用自己的车接送旅客、为旅客买保险、发给旅客帽子等旅行用品的支出,也不能扣除。 2、扣除凭证: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条例第六条所称符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凭证(以下统称合法有效凭证)是指: (二)支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政府性基金,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三)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四)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包括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者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为合法有效凭证。 因此,旅行社需要注意,只有取得上述合法凭证才能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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