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人案函[2021]195号(A类)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40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1-06-10
摘要: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将继续加强对REITs的调研,主动收集社会各界对基础设施公募REITs税收政策的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机关反映,为国家调整出台新的税收政策提供决策参考。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40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粤发改人案函[2021]195号(A类)      2021-6-10

张佩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大基础设施公募REITs政策支持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广东证监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有利于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有利于落实中央部署,推动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有利于创新投资融资机制,推动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有利于提升直接融资比重,推动金融供给侧改革。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REITs工作,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广泛征集试点项目,精心组织项目申报发行,取得显著成效。广州交投广河高速公路项目已作为全国首批REITs项目完成发行,募集资金总额91.14亿元,发行金额为全国首批REITs试点项目中数额最大,占总募集资金的近30%。越秀交通汉孝高速项目已经我委出具项目推荐函,并上报至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进展良好。

  二、关于对REITs提供税收优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6号)等规定,企业投资符合相关规定并于2008年1月1日后经批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其投资经营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从事REITs的企业,可以按照上述现行政策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将继续加强对REITs的调研,主动收集社会各界对基础设施公募REITs税收政策的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机关反映,为国家调整出台新的税收政策提供决策参考。

  三、关于支持REITs专业机构发展。2020年,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多部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意见的实施方案》(粤金监[2020]51号),将“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基金管理公司开展投资顾问业务,丰富权益类基金产品,积极参与REITs等试点和基金互认工作,打造一流财富管理机构”列入方案并予以推动。同时加速推动重大金融功能性平台落地,全力争取设立法人金融机构,壮大广东金融机构体系。先后推动深交所广州服务基地、上交所南方中心、新三板华南基地顺利挂牌。

  四、关于加强吸引REITs等专业金融人才。一是发挥机构专业优势。鼓励机构积极搭建网上招聘、在线面试服务等平台,创新服务方式和产品、拓展服务市场,吸引、汇聚包括REITs专业等各类人才。二是鼓励机构开展服务。支持机构开拓寻访、测评等高端业态,协同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构建包括REITs专业人才的各类人才库。三是编制人才需求目录。编制粤港澳大湾区(内地)急需紧缺人才(2020年)目录,覆盖7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18个重点产业,涵盖57720个急需紧缺人才岗位,涉及316类岗位和403类专业,为包括REITs专业人才提供参考。

  五、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协调解决试点项目发行前程序性问题,做好试点项目发行后的跟踪服务,同时持续推动省属国有企业、相关地市做好REITs试点项目储备工作,加强项目谋划、遴选、申报、发行、运营全过程服务,形成“试点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滚动实施机制,持续推动基础设施投融资创新,促进形成投资良性循环。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广东省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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