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全国涉税走私犯罪案件数据分析报告—司法裁判数据分析

来源: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作者:彭勇律师 人气: 时间:2023-10-25
摘要:在267份判决书中,没有无罪、免于刑事处罚和单处罚金的判决。综合2022年全国范围内的走私犯罪判决来看,仅有一起涉及走私禁止进出口货物罪的案件,对被告人单处罚金。

  作为专注于进出口合规、刑事合规案件的专业律师团队,今年是我们连续第5年开展全国走私犯罪案件裁判大数据分析。本次为涉税走私犯罪的司法裁判数据分析报告。

  数据主要来源于互联网公开裁判文书,共提取涉及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判决书267份,涉及到489名被告人,其中自然人被告438名,单位被告人51名。

  *仍要说明的是,受数据资源、专业理解等因素所限,数据分析结论可能存在误差,仅供各位参考。

  一、走私方式

在涉税走私犯罪中,非设关地海上偷运和一般贸易(低报价格、伪报瞒报、夹藏)是主要的两种走私方式,分别占比28.6%和27.8%。

  二、走私标的

  在489名被告人中,有116名被告人走私成品油,占比22.5%,涉及柴油、香港“红油”、润滑油等多种类型。

       有65名被告人走私日化用品(香水、香薰、化妆品等)、日用商品、食品(燕窝、奶粉等),占比13.3%。

本文章更多内容:1-2-下一页>>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