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退养和提前退休:“退”法决定税务处理方法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郭琪燕 人气: 时间:2023-05-19
摘要:从保障职工权益出发,内部退养和提前退休均由企业对退养或提前退休员工进行相应补偿。但是,两种补偿在税务处理上有很大不同。

  和内部退养不同,提前退休需要符合特定条件。

  同样都是“退”,内部退养和提前退休,不仅概念不同,后续的税务处理也不一样。

  内部退养,指企业职工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机构改革(企业改制)需要,提前离开现有工作岗位。通常来说,企业会对内部退养人员给予一定补贴,待该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再为其办理正式退休手续。提前退休,通常是员工由于特定原因,未到法定退休年龄而办理退休。通常来说,员工提前退休,单位将按照统一标准,向其支付一次性补贴。

  和内部退养不同,提前退休需要符合特定条件。比如,《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对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从保障职工权益出发,内部退养和提前退休均由企业对退养或提前退休员工进行相应补偿。但是,两种补偿在税务处理上有很大不同。

  对于个人办理内部退养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自2019年1月1日以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五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一条规定,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再将当月工资、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减去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员工提前退休取得的补贴收入,并不属于免税的退休工资收入,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财税〔2018〕164号文件规定,个人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实际年度数平均分摊,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

  举例来说,陈某和吕某同为乙公司的员工。2021年,乙公司施行改制。陈某根据政策规定,在2021年10月办理内部退养手续,从单位一次性领取收入12万元。同时,吕某因健康问题,也于2021年10月办理了提前退休手续,取得单位按规定支付的一次性补贴12.5万元。已知陈某离法定退休还有5年,当月工资6000元;吕某离法定退休年龄还有20个月,当月工资也为6000元。

  假设不考虑专项附加扣除等情况,对陈某来说,离退休还有5年,月平均补偿收入为2000元(120000÷60),与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合并确定适用税率月应纳税所得额=2000+6000-5000=3000(元),适用税率3%。乙公司应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在陈某“正常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中扣缴个人所得税(6000-5000)×3%=30(元),“内退一次性补偿金”项目中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120000+6000-5000)×3%-(6000-5000)×3%=3600(元)。

  对吕某来说,一次性补贴收入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实际年度数平均分摊为125000÷2-60000=2500(元),确定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吕某取得一次性补贴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500×3%×2=150(元)。


  来源:中国税务报     2023年05月19日    版次:07      作者:郭琪燕(作者单位:常州企易达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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