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关于养老院税收问题提案[第345号]的答复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1-04-14
摘要: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提升纳税服务水平,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持续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持续推进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切实提升纳税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关于养老院税收问题提案[第345号]的答复

连志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养老院税收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您提出的“相关部门应当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在具体落实上给予企业正确的税务指导”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针对所有的涉税事项,编制了《辽宁省纳税人办税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涵盖事项名称、办理途径、所需资料、办理时限、政策依据及注意事项等内容,已在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办税指南栏目及全市各实体办税服务厅自助查询机办税指南栏目进行公布,纳税人可以进行查询,按照《指南》办理各项涉税事项。税务机关会根据税收政策的变化情况及时对《指南》进行修订,同时更新门户网站及自助查询机的相关内容。

  关于您提出的“对于可以办理免税的养老相关企业给予办理流程的指导”的问题。为了更好地满足纳税人的咨询需求,解决纳税人的实际困难,我局积极推行“税事通”智能呼叫中心,组织229名税收工作各领域专家在全市设立18个统一标准的“税事通工作室”,设置公开电话21部,电话分点54个,提供线上处置、线下直办、疑难业务处理等服务。各基层税务机关的“税事通工作室”公开电话已经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向广大纳税人进行推送,纳税人也可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办税地图栏目,选择具体基层税务机关进行查询。

  关于您提出的“税务部门应该成立税务指导团,深入协会走进企业,对行业的相关税务问题给予讲解”的问题。为进一步优化我市税收营商环境,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会同沈阳市工商业联合会制定了《共同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商协会行业、地域特点以及企业经营实际诉求,为各商协会配备税务联络员,宣传普及税收法律常识,开展企业涉税权益保护,提供纳税人上下游供应链服务,提供防范税收风险等服务,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纳税,帮助企业充分享受税费优惠政策及相关涉税服务。我局建立了与在沈的34个行业协会及35个异地商会的联系制度,为这69个商协会配备了专门的税收联络员。税收联络员队伍由各基层税务机关政治、业务双过硬的科所长组成,力求高质量地服务各商协会。企业如果需要,我局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提供专门税务辅导。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提升纳税服务水平,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持续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持续推进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切实提升纳税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把降低企业税费负担落到实处,为沈阳实体经济发展壮大贡献力量。

  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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