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8号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全面使用统一式样新版普通发票的公告[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2-12-17
摘要:省、市局统一保留江西省地方税务局通用预收款收据、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工本费发票、江西省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代开统一)、出租定额发票、景点门票及公路客运、水运发票。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全面使用统一式样新版普通发票的公告[全文废止]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8号       2012-12-17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国税发[2009]142号)的规定,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决定从2013年1月1日起全面使用统一式样新版普通发票,旧版发票停止使用。新版省印通用发票按填开方式分为通用机打发票、通用手工发票、通用定额发票3类,不再按行业设置发票种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版发票的具体规格和联次

  (一)通用平推式机打发票按规格分为:241mm×177.8mm四联;241mm×177.8mm五联;190mm×101.6mm三联共3种规格,其中税控平推机打发票选择190mm×101.6mm;网络在线机打发票统一规格为241mm×177.8mm。

  (二)通用卷式机打发票按规格分为:单联44mm×127mm;单联76mm×152.4mm;两联76mm×152.4mm共3种规格。

  (三)通用手工发票分为百元版、千元版共2种版式。

  (四)通用定额发票按人民币等值以元为单位,划分为壹元、贰元、伍元、拾元、贰拾元、伍拾元、壹佰元共7种面额,规格为175mm×77mm或213mm×77mm。

  (五)国家税务总局统一保留“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建筑业统一发票”、“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3种发票。

  (六)省、市局统一保留江西省地方税务局通用预收款收据、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工本费发票、江西省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代开统一)、出租定额发票、景点门票及公路客运、水运发票。

  (七)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江西省地方税务局申请印制企业冠名发票。

  二、新版普通发票的适用范围

  今后,我省营业税税目行业的企业和规模较大的个体工商户将主要使用通用机打发票;经营规模较小的个体工商户可选择通用手工发票或通用定额发票。

  (一)通用机打发票适用于我省营业税税目行业的纳税人。其中,税控机打发票主要在服务业、娱乐业、交通运输业中的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以及出租车行业使用。网络在线通用机打发票适用于全省范围内从事建筑业和销售不动产业的自开票纳税人。

  (二)通用定额发票、通用手工发票(剪裁式)适用于江西省境内经营规模小,暂不具备机具开票条件及从事道路、水路运输,出租车、机动车停车、搬运装卸劳务的纳税人使用。

  (三)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有建筑业统一发票(代开)、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代开)、公路、内河货物运输统一发票(代开)、江西省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代开统一),纳税人可根据情况进行选择。

  三、新版普通发票的防伪措施和真伪鉴别方法

  新版普通发票具有查询便捷特点,普通消费者可根据以下方式识别发票真伪。

  (一)纸张防伪措施

  普通发票使用“江西地税”专用水印纸,即发票联上印有“江西地税”四字一组的连体结构形式的文字漏空水印,平视可见凹(白水印)凸(黑水印)感的水印图形模,迎光通过正、反两面进行目测,均清晰可见“江西地税”字样。且“江西地税”不属于任何字体。

  公路内河货物运输统一发票、建筑业统一发票(代开)、销售不动产(代开)三类发票采用干式复写纸印制,经书写后字迹一次性转移到下联发票,背面字迹透白且清晰不可涂改。

  建筑业统一发票(自开)、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自开)的发票联正面印有正方形二维条码防伪图案,通过扫描仪可查询发票真伪。

  (二)发票真伪鉴别其他方法

  1.通过网站进行明细查询。通过互联网登陆我局网站(http://www.jxds.gov.cn)进入发票查询模块,按要求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后即可进行查询。

  2.通过短信进行明细查询。 编辑短信:“9+12位发票代码+8位发票号码+#+8位密码” 发送至“106212366”即可进行查询。

  3.通过电话进行明细查询。拔打12366或各地地税机关相关部门电话进行查询。

  四、其它事项

  新版普通发票票样在江西省地方税务局网站(www.jxds.gov.cn)上公布,纳税人可登录浏览。

  特此公告。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2012年12月17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