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征求《江苏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苏会协[2022]19号 2022-3-29 各设区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管理中心)、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适应行业人才培养的新要求和行业继续教育的新形势,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制度》精神,结合我省行业实际,经过调研整理、修改讨论、征求部分专家意见等环节,形成了《江苏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广泛征求意见。 请各设区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管理中心)组织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和非执业会员认真研究,收集梳理相关意见或建议,并于2022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省注协考培科。 联系人:秦艳、钟红超 联系电话:(025)83633930,(025)83633932 电子邮箱:jspx@cicpa.org.cn 附件: 2.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3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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