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哈彝尼族族自治州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关于废止《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关于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的公告》的公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2-08-25
摘要:为与全省政策执行时间相统一,《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关于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2号)废止时间为2022年7月13日。

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关于废止《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关于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的公告》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哈彝尼族族自治州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1号          2022-8-25

  为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印花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4号)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关于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2号)予以全文废止。为与全省政策执行时间相统一,《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关于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2号)废止时间为2022年7月13日。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

2022年8月25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