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一会计为买彩票挪用公款600万获刑八年六个月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中安在线 人气: 时间:2014-08-21
摘要:公司主办会计,因为一次彩票中奖而深信自己发财机会到来,开始疯狂购买彩票。此后的八个月时间里,他挪用了公司六百多万资金。昨日,记者从合肥市包河区法院获悉,冯某因犯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获刑八年六个月...

公司主办会计,因为一次彩票中奖而深信自己发财机会到来,开始疯狂购买彩票。此后的八个月时间里,他挪用了公司六百多万资金。昨日,记者从合肥市包河区法院获悉,冯某因犯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获刑八年六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冯某通过应聘到安徽一家建筑公司担任会计。 2012年7月,该公司财务负责人调离,冯某开始担任公司主办会计。公司安排刚毕业的胡某跟着他做账,担任出纳会计,负责公司现金、银行存款的管理以及公司会计业务的制证工作。出于对冯某的信任,胡某将公司的财务系统账户、密码以及网银密码都交给了冯某。

2012年8月,冯某购买彩票中36.6万元奖金,这笔意外之财让冯某感到自己大运已到,继续买彩票会中大奖。于是,冯某一发不可收拾,投注越来越大。

但是,冯某再也没能跟奖金结缘。手上的钱都花光了,为了筹集更多的钱买彩票,从2012年11月开始,冯某从公司挪用资金购买彩票。从2012年11月至2013年7月,冯某套取公司资金615万余元,之后,冯某使用出纳会计的制证账号与密码,以支付“人工费、材料费、往来款”等名目,制作虚假往来凭证。

去年7月底,冯某在疯狂挪用资金之后,感觉中奖无望,看着巨额的挪用款项,醒悟到自己根本无力归还,于是向公安机关投案。侦查期间,警方发现冯某在2012年6月底使用现金支票从银行提取现金5万元,占为己有,这笔钱同样被用于买彩票。

法院认为,冯某身为公司会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司资金615万余元归本人使用,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司资金5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追缴违法所得和挪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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