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税四字[1988]第386号 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车船使用税实施细则补充规定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88-12-19
摘要:《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细则》已经1988年11月3日省政府第二十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以省人民政府三号发布施行。同时经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对黑龙江省税务局下发的黑税四字347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房产税暂行规定>和<黑龙江省车船使用税暂行规定>的通知》,如果与《细则》有抵触的,按《细则》规定执行,没有抵触的,仍按原《暂行规定》执行。

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车船使用税实施细则补充规定的通知[全文废止]

黑税四字[1988]第386号      1988-12-19


  《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细则》已经1988年11月3日省政府第二十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以省人民政府三号发布施行。同时经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对黑龙江省税务局下发的黑税四字347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房产税暂行规定>和<黑龙江省车船使用税暂行规定>的通知》,如果与《细则》有抵触的,按《细则》规定执行,没有抵触的,仍按原《暂行规定》执行。

黑龙江省税务局

198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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