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汇总纳税企业申报流程 一、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申报 (一)操作流程 参考第一部分查账征收企业申报内容。 (二)注意事项 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填报表单,根据其适用税收政策的不同,可以勾选【A109000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年度分摊企业所得税明细表】和【A109010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两张表单。具体为: 1.210适用《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总机构,必须勾选上述两张表单。 2.220不适用《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总机构,无需勾选两张表单。 3.230省内总机构如果适用《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则必须勾选两张表单;不适用《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则无需勾选。
跨地区经营企业类型代码表 二、不适用《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分支机构 选择311、312两类跨地区经营分支机构的企业,申报流程同非跨地区经营企业,请参考第一部分查账征收企业申报内容。 三、适用《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分支机构 适用《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分支机构,其年度申报不同于一般企业,而是通过单独模块进行申报。具体流程为: (一)业务办理流程 申报路径:首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居民企业所得税2018(分支机构年报)】
1.打开【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年度纳税申报表(2018年版)】,填写表单并保存:
2.打开【A105090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填写表单并保存:
3.打开【网上扣款】-【网上申报】菜单,选中“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年度查账)_汇总分配”点击【申报数据提交】按钮:
(二)注意事项: 本类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需要总机构申报完后,分机构申报【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年度纳税申报表(2018年版)】和【A105090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即可。 第四部分 小型微利企业申报 查账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 (一)操作流程参考第一部分查账征收企业申报内容 (二)申报特别提醒 1.小型微利企业在填写【A000000企业基础信息表】时,“109小型微利企业”选项需勾选【是】;
2.请注意资产总额的填报单位和计算口径。 基础信息表中资产总额的单位为“万元”,保留小数点后2位。系统将对您重复提示,请务必按照要求填写。
基础信息表中“资产总额”、“从业人数”的填报口径为“全年平均值”,具体计算方法为: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3.系统将会通过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所属行业等指标判断您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如果上述指标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但109小型微利企业未勾选时,系统在保存基础信息表时将提醒您,自行判断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
4.企业基础信息表小型微利企业选择“是”时,A101010到A1040000表免填; 打开填表表单如下图所示:
5.如果您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但小微标志选择错误时,保存申报信息时系统将自动帮您校验提示:
6.小型微利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大于0时,须选择填报A107040表选择享受优惠政策。如果您未选择填报A107040,在您保存申报信息时系统将给您提示:
核定征收小型微利企业申报 (一)申报流程参照第二部分核定征收企业申报内容 (二)申报特别提醒 1.当您进行年度申报时,系统将根据您的填报信息判断您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如果符合但未填报第15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的话,系统会在您保存申报表时给予提示:
2.系统将自动计算应减免的所得税额,并自动生成表单。
3.保存成功后可进行申报。 2018年度小型微利企业标准: 所属国民经济行业不属于“工业企业”的,资产总额小于等于1000万元,从业人数小于等于80人。 所属国民经济行业属于“工业企业”的(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不包含建筑业),从业人数小于等于100人,资产总额小于等于3000万元。 A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第23行“五、应纳税所得额”“金额”列须符合税法规定;2018年为小于等于1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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