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鉴证工作底稿A、B版[试用]的通知 浙税协[2015]1号 2015-02-28 各税务师事务所: 为提高我省税务师事务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质量,规范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鉴证工作底稿,指导税务师事务所在新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实行后把好执业质量关,省税协在浙江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2009年4月印发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与工作底稿》(浙注税[2009]3号)的基础上,参考中税协新工作底稿征求意见稿部分内容,对工作底稿重新做了修订,形成了2015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鉴证工作底稿A版与B版两个版本,供事务所选择试用。如中税协发布新工作底稿,我省将根据实际情况再作修订,另行发布。 在试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各事务所认真做好收集整理,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于2015年6月30日前,以电子方式报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邮箱:zjctaa@sina.com。 省注册税务师协会联系人:徐红斌,联系电话:0571-85828661,传真:0571-85828637。 附件:浙江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鉴证工作底稿A、B版(2015年试用及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5年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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