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高新“身份”需要细心呵护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张建成 人气: 时间:2021-07-09
摘要:除注销、迁移外,研发费用占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和科技人员占比达不到条件,是大部分企业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主要原因。

  近日,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发布关于取消220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公告,引发热议。众所周知,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对企业来说很重要,除了可以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外,还可以在市场拓展、上市及金融等方面获得政策倾斜。但是,部分企业在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后,就感觉“松了口气”,对后续管理工作的重视度下降。殊不知,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很金贵”,一旦发生风险就可能被取消。企业高新“身份”需要细心呵护。

  对照比例条件,确保各项指标达标

  笔者梳理后发现,除注销、迁移外,研发费用占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和科技人员占比达不到条件,是大部分企业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主要原因。因此,高新技术企业在通过资格认定后,有必要对照相关标准,妥善安排后续研发和经营活动。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要符合一定条件。企业销售收入规模不同,对应的比例不同。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2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因此,企业应重点关注年度研发项目的确立及研发经费投入预算,与年度销售计划之间的匹配关系,特别要注意当年销售额在临界值区域的变动对研发费用占比的影响。例如,甲高新技术企业2019年和2020年的年销售额均在2亿元以上。2021年,企业销售额下降到2亿元以下。这种情况下,企业当年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就要由3%上升到4%。如果企业当期研发费用占比不达标,有可能导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申请重新认定时,“近三年研发费用占比”不符合规定比例。

  值得关注的是,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其所属的技术领域必须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内。此外,企业要注意准确归集并规范核算研发费用。具体操作时,建议企业以单个研发项目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由研发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完善企业研发费用归集边界、分摊依据、归集证据文件和结果,并形成本单位的研发制度规范文件,建立完备的研发费用核算体系;准确归集各研发项目的支出,特别是研发人员工资、场地费和水电气暖等公共费用,并在各项目之间合理、准确分摊。同时,企业还要注意,在计算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时,受托研发所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企业研发费用;子公司自主研发归集的研发费用,不能计入母公司的研发费用。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也是企业需要重点关注的条件。尤其要注意的是,贸易形成的收入,以及资产处置收入、投资分红和利息收入等非运营性收入,不属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不能作为计算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的分子,但需作为计算该比例的分母。因此,企业要关注这些收入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的影响。

  此外,企业还要关注科技人员占比要求。前期测算时,企业要注意,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要求,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中,科技人员和职工总数的统计口径是“全年月平均”,这与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企业基础信息表》(A000000)的职工总数统计口径“全年季平均”存在差异。具体认定时,对科技人员和职工总数在工作时间上的要求也有区别。科技人员无论是在职、兼职还是临时聘用,累计工作时间均应在183天以上;职工总数则仅要求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累计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企业在日常核算管理中要注意,下半年入职的科技人员数量,不能计入当年科技人员占比的分子。

  严守合规底线,避免“一票否决”

  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后,要注意严守合规底线,避免出现“一票否决”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事项。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一是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二是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三是未按期报告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情况,或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对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由认定机构通知税务机关按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规定,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企业一旦发生弄虚作假、违法违规等事项,将面临严重后果,不仅将失去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还需要补缴已享受优惠税款,后续还有可能产生品牌价值受损等一系列连锁反应。

  夯实日常管理,细致准备重新认定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内,企业需办理重新认定。这就要求高新技术企业在三年有效期内,扎实做好日常管理工作,避免“临时抱佛脚”。

  首先是要重视每年知识产权申请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数量及质量。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知识产权申请、科技成果转化的工作不能停止。在此过程中,企业要注意,申请的知识产权,应与实施的研发项目有较高关联度;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度需为申报年度的前三年。一般情况下,科技成果应由研发项目产出,然后再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或在生产过程中得到转化。如果每年科技成果转化数量在5个以上,还可获得较高评分。

  其次还要关注财务成长性指标,避免该指标不得分或得分较低,导致企业从80分起评。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就要注意对重新认定当年的财务成长性指标得分进行测算,并根据测算情况进行事先规划。

  财务成长性指标主要包括净资产增长率和销售增长率。在日常工作中,企业要关注两个比率的测算,如果测算得分处于评分区间的临界点,可考虑是否有优化可能。对于净资产增长率,企业还要关注在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的第二年和第三年,是否有大规模减资、分红或亏损等影响净资产数据的情况发生。

  最后是要做好有利于通过重新认定的辅助工作。比如,在填报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注意与当期财务审计报告有关数据、信息保持一致性和逻辑合理性。出具年度财务报告时,尽可能披露研发费用相关信息,最好能披露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作者单位:中汇开来(河南)税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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