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9号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优化电子税务局登录方式的通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0-10-14
摘要: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优化电子税务局登录方式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9号 2020-10-14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建设规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优化电子税务局登录方式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9号      2020-10-14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建设规范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实名办税,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防范用户信息被盗用、冒用等安全风险,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对登录方式进行了优化,将于2020年10月24日进行升级使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录方式

  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分为企业登录、自然人登录、代理登录三个入口。三个入口都要与登录的具体办税人员进行实名关联。

  (一)企业登录

  办理企业业务的纳税人,通过“企业登录”入口进入,可以使用以下两种登录方式:

  1、密码登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手机号/身份证号/操作员代码+用户密码+验证码;

  2、证书登录:使用税控盘、金税盘登录时,首先使用证书密码登录,登录成功后选择办税人员,并输入办税人员密码。

  3、注意事项:

  (1)对于正常在用的电子税务局老用户,首次使用“密码登录”时,办税人员初始密码默认为企业密码,登录后需首先设置个人用户密码;也可以继续使用“原密码方式”登录,然后通过“我的信息-用户管理-用户管理”模块,设置办税人员登录密码;也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登录页面下方的“注册”按钮完成企业办税人员个人用户开通。

  (2)对于已完成税务登记但未开通电子税务局的新用户,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或办税人员可通过登录页面下方的“注册”按钮完成注册。其中,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可以增加办税人员。

  (3)对于未完成税务登记的新办户,请使用社会信用代码+法人身份证号+密码(默认为法人身份证号后六位)+验证码进行登录。在系统中完成新办纳税人套餐业务后,通过登录页面下方的“注册”按钮完成注册。

  (4)如需增加或变更办税人员,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办税人员变更”模块办理。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可以通过“我的信息-用户管理-用户管理”模块设置办税人员个人用户登录密码。

  (二)自然人登录

  办理自然人业务的纳税人,通过“自然人登录”入口进入,使用手机号/身份证号+用户密码+验证码方式进行登录。

  首次办理业务的自然人,通过电子税务局登录页面“自然人登录”入口,点击“注册”按钮完成注册,系统支持手工录入信息注册、微信小程序注册和支付宝注册三种方式。

  (三)代理登录

  办理代理业务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以下简称代理人),通过“代理登录”入口进入,使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代理人手机号/身份证号+用户密码+验证码方式进行登录。登录成功后,选择委托企业,录入“授权码”完成登录。

  首次办理业务的代理人,可以通过登录页面下方的“注册”按钮完成注册。

  二、其他事项

  为减少对网上业务办理的影响,原密码登录方式、原证书登录方式近期将继续保留,在此期间,您也可以继续使用原方式登录,具体停用时间另行通知。建议各办税人员尽快设置个人用户密码,采用新登录方式办理网上业务。

  纳税人在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办理各类税费业务时,如有操作类问题,可拨打技术服务热线96005656,或登录在线客服www.96005656.com提问;涉及政策业务问题,请拨打全省12366纳税服务热线。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202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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