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值税纳税人类别几个实务问题

来源:江苏国税 作者:江苏国税 人气: 时间:2016-04-09
摘要:一、营改增纳税人如何划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条的规定,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

  一、营改增纳税人如何划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条的规定,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其中:年应税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含本数,含税销售额为515万)。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二、营改增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有何区别?

  1、销售额标准不同: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又未提出申请登记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其中:年应税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含本数)。

  2.计税方法不同: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办法(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3.税率与征收率不同: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分不同行业适用不同税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办法按征收率征税,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4.增值税发票使用上的区别: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小规模纳税人现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只能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暂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三、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纳税人,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吗?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四、纳税人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还能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