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12号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发布电子税务局系统2020年7月功能优化情况的通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0-08-10
摘要:此次功能优化涉及电子税务局刷脸认证、登记信息确认、发票抵扣、扣缴企业所得税申报、资源税申报、矿区使用费申报、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备案、申报信息查询及打印、涉税专业服务人员信息采集、税务文书电子送达、退税套餐等11项业务功能模块。具体调整优化内容详见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发布电子税务局系统2020年7月功能优化情况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12号      2020-08-10

  为进一步优化办税服务,大力推进“全程网上办”,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于2020年7月对电子税务局系统进行了功能优化,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此次功能优化涉及电子税务局刷脸认证、登记信息确认、发票抵扣、扣缴企业所得税申报、资源税申报、矿区使用费申报、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备案、申报信息查询及打印、涉税专业服务人员信息采集、税务文书电子送达、退税套餐等11项业务功能模块。具体调整优化内容详见附件。

  如有疑问,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88812366纳税服务咨询热线。

  特此通告。

  附件:重庆市电子税务局系统2020年7月功能优化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2020年8月10日

  附件

重庆市电子税务局系统2020年7月功能优化内容

  一、在电子税务局部分功能模块增加刷脸认证功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推行实名办税公告》(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3号),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办理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发票领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税控设备初始发行等发票类事项,需进行刷脸认证。

  二、登记信息确认

  优化登记信息确认功能,纳税人“总分机构类型”为“非总分机构”或“总机构”,且“登记注册类型”非“国有企业”、“集体企业”、“非企业单位”、“其他”时,投资方名称设置为必录项;修复注册资本为空时无法保存的问题。

  三、发票抵扣

  优化发票抵扣功能,修复了通过电子税务局无法访问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的问题。

  四、扣缴企业所得税申报

  优化扣缴企业所得税申报功能,系统不再默认申报方式,由纳税人自行选择办理“法定源泉扣缴申报”或“指定扣缴申报”。

  五、资源税申报

  优化资源税申报功能,附表必录项信息加红字“*”标注,提示纳税人完成必录项的填写,点击保存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主表信息。

  六、矿区使用费申报

  在“非税收入申报”目录下增加“矿区使用费申报功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海、领海、大陆架及其他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使管辖权的海域内依法从事开采海洋石油资源的中国企业和外国企业,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的中国企业和外国企业,可通过此功能办理矿区使用费申报。

  七、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备案

  优化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备案功能,纳税人可选择“既有合同”或“新增合同”办理。同时,修复了合同信息中非居民企业所属国家或地区无法保存的问题。

  八、申报信息查询及打印

  优化“申报信息查询及打印”功能,在以下申报表类型中加载税务机关电子签章。具体包含:《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申报表(B类)》、《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九、涉税专业服务人员信息采集

  优化涉税专业服务人员信息采集功能,对只采集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息,没有采集涉税专业服务人员信息,在待办任务中分别设置提醒“请采集完善机构人员信息,以免影响机构信用积分”,纳税人可通过提示直接调转到涉税机构人员采集功能。

  十、税务文书电子送达

  优化税务文书电子送达功能,增加发送税企互动消息功能,税务机关发起税务文书电子送达或者电子发送后,电子税务局在发送短信告知纳税人的同时,通过“税企互动”功能一并向纳税人发送消息提醒。

  十一、退税套餐

  优化“特色业务”目录下的“退税套餐”功能,新增“增量房契税退税”退税类型,购买增量房的纳税人,符合契税退税条件的,可通过此功能申请增量房契税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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