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确认宁波市红十字会等群众团体2020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1-02-08
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相关要求,现将2020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宁波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确认宁波市红十字会等群众团体2020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相关要求,现将2020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1.宁波市红十字会

  2.宁波市海曙区红十字会

  3.宁波市江北区红十字会

  4.宁波市鄞州区红十字会

  5.宁波市镇海区红十字会

  6.宁波市北仑区红十字会

  7.宁波市奉化区红十字会

  8.余姚市红十字会

  9.慈溪市红十字会

  10.宁海县红十字会

  11.象山县红十字会

宁波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2021年2月8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