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远洋船员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9-12-30
摘要:《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即:远洋船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先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再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其应纳税所得额。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远洋船员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7号            2019-12-30

现就远洋船员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法税先锋刘金涛笔记:仅针对远洋船员出台的个税政策】


  一、一个纳税年度内在船航行时间累计满183天的远洋船员,其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税先锋刘金涛笔记
  1、《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2、在船航行时间累计满183天=在船航行+累计+满183天。
  3、必须是远洋船员!
  4、仅限其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
  5、优惠:工资薪金收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6、《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即:远洋船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先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再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其应纳税所得额。】


  二、本公告所称的远洋船员是指在海事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国际航行船舶船员和在渔业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远洋渔业船员。

  【法税先锋刘金涛笔记
  1、远洋船员包括两类:国际航行船舶船员、远洋渔业船员。分别归海事管理部门和渔业管理部门管理。
  2、根据《渔业船员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4年第4号)第五条渔业船员分为职务船员和普通船员。职务船员是负责船舶管理的人员,包括以下五类:(一)驾驶人员,职级包括船长、船副、助理船副;(二)轮机人员,职级包括轮机长、管轮、助理管轮;(三)机驾长;(四)电机员;(五)无线电操作员。职务船员证书分为海洋渔业职务船员证书和内陆渔业职务船员证书,具体等级职级划分见附件1。普通船员是职务船员以外的其他船员。普通船员证书分为海洋渔业普通船员证书和内陆渔业普通船员证书。
  即:渔业船员分为职务船员和普通船员两大类,各自又细分为若干类。
  3、根据《渔业船员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4年第4号)第十一条规定,申请海洋渔业船舶一级驾驶人员、一级轮机人员、电机员、无线电操作员证书以及远洋渔业职务船员证书的,由省级以上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组织考试、考核、发证;其他渔业船员证书的考试、考核、发证权限由省级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制定并公布,报农业部备案。中央在京直属企业所属远洋渔业船员的考试、考核、发证工作由农业部负责。
  即:有税收优惠的包括上述由省级以上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组织考试、考核、发证的远洋渔业职务船员。
  4、思考:包括省级以下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组织考试、考核、发证的海洋渔业普通船员?个人认为,是包括的,海洋渔业普通船员肯定是远洋渔业普通船员。但本公告仅仅说到“远洋渔业船员”,难道普通远洋船员仅仅是因为取得的是海洋渔业船员证就算是远洋渔业船员?不公平啊。
  5、《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国务院令第709号)
  1)第五条规定,申请船员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在船实习、见习人员年满16周岁)但不超过60周岁;
  (二)符合船员健康要求;
  (三)经过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并经海事管理机构考试合格。
  申请注册国际航行船舶船员的,还应当通过船员专业外语考试。
  2)第十五条规定,以海员身份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船舶上从事工作的中国籍船员,应当向国家海事管理机构指定的海事管理机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
  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持有国际航行船舶船员适任证书或者有确定的船员出境任务;
  (三)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出境的情形。
  6、《船员注册管理办法》(2008年5月4日交通运输部令2008年第1号公布,根据2018年8月28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船员注册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
  1)第五条规定,申请船员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在船实习、见习人员年满16周岁)但不超过60周岁;
  (二)符合船员健康要求;
  (三)经过海船船员、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并经海事管理机构考试合格。
  申请注册国际航行船舶船员的,还应当通过海事管理机构组织的船员专业外语考试。
  2)第六条规定,申请船员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船员注册申请;
  (二)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之一;
  (三)船员体格检查表;
  (四)近期直边正面5厘米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
  (五)海船船员、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
  申请注册国际航线船舶船员的,还应当提交船员专业外语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申请人在提交居民身份证、海船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明、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明以及船员专业外语考试合格证明等复印件时,应当同时向海事管理机构出示原件。
  3)第八条规定,海事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船员注册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应当给予船员注册,并签发船员服务簿。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应当退回申请材料并书面说明理由。】


  三、在船航行时间是指远洋船员在国际航行或作业船舶和远洋渔业船舶上的工作天数。一个纳税年度内的在船航行时间为一个纳税年度内在船航行时间的累计天数。

  【法税先锋刘金涛笔记:1、如何界定“在船航行时间”?2、一个纳税年度内在船航行时间的累计天数。】


  四、远洋船员可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税款或者次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法税先锋刘金涛笔记:有选择权:可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税款或者次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五、海事管理部门、渔业管理部门同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交换远洋船员身份认定、在船航行时间等有关涉税信息。

  【法税先锋刘金涛笔记:1、同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交换远洋船员身份认定、在船航行时间等有关涉税信息。2、问题是:本公告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海事管理部门、渔业管理部门没签署,会配合建立共享机制吗?】


  六、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执行。

  【法税先锋刘金涛笔记:去年期限的优惠政策】


  特此公告。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9年12月29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