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税办发[1991]48号 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花税代扣专用章规格的补充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1991-01-11
摘要:省局粤税发[1990]622号文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货运凭证征收印花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的,有的地方反映,印花税代扣专用章的规格太小,无法雕刻。

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花税代扣专用章规格的补充通知[全文废止]

粤税办发[1991]48号      1991-01-11


各市、县、自治县税务局:

  省局粤税发[1990]622号文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货运凭证征收印花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的,有的地方反映,印花税代扣专用章的规格太小,无法雕刻。经研究并电话请示国家税务局同意,对目前尚未刻制代扣专用章的,可按直径33厘米的规格刻制(附顺德县税务局刻制的印章一枚,供参考)。

  附件:顺德县税务局印花税代扣专用章式样(略)

广东省税务局

199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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