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发[1998]4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代扣代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1998-04-15
摘要: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代扣代缴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贯彻执行,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总局报告。

  2?本证明一式三联,各联用途和颜色为:

  第一联(存根),税务机关留存(白纸黑油墨);

  第二联(证明),由纳税人交购货方单位作为视同完税、不代扣资源税的证明(白纸红油墨);

  第三联(备查),纳税人留存备查(白纸蓝油墨)。

  3?本证明的边缘尺寸规格为13.06cm,18.15cm(此尺寸是按787mm×1092mm规格的平板纸计算的,即787mm÷6张=131.1mm/张,1092mm÷6张=182mm/张,每张票留0.5mm的纸张裁切偏差,则本证明的边缘尺寸为13.06cm×18.15cm

标签: 采矿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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