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某煤炭经销有限公司纳税评估案例

来源:安徽税务筹划网 作者:安徽税务筹划网 人气: 时间:2008-09-21
摘要:沧州某煤炭经销有限公司纳税评估案例 一、基本情况 某煤炭经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会计 ,2001年4月9日办理税务登记,2001年5月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沧州某煤炭经销有限公司纳税评估案例
一、基本情况
某煤炭经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会计××,2001年4月9日办理税务登记,2001年5月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煤炭购销业务,产品多是末状烟煤,单位价格比一般块煤要低,主要销往电厂及大工厂,有极少量经过分拣的块煤用于民用销售。
2007年1-7月度申报主营业务收入37488980.11元,主营业务成本33498812.36元,主营业务利润3979379.82元。销项税额4873567.91元,进项税额6347255.85元,应交增值税107471.07元,增值税税负为0.29%,7月底留抵税额1581159.01元, 2007年年初库存774615.29元,2007年7月31日库存为12718840.39元,采用进价核算库存商品。
二、评估对象的确定
根据日常管理以及该企业税负偏低的情况,确定对该企业进行纳税评估。
三、审核分析
在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中登录“一户式”查询模块调取该企业的信息资料,发现下列指标异常:
1、增值税税收负担率测算
税负率测算值=(本期应纳税额÷本期应税主营业务收入)×100%=(107471.07÷37488980.11)×100%=0.29%,
该企业评估期增值税实际税负为0.29%,而我局测算发布的其同行业预警税负为0.4,相差0.11%,评估异常;
2、进项税金控制法测算
本期进项税金控制额测算值=(期末存货较期初增加额+本期销售成本)×主要外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本期运费支出数×7%=(11944225.10 +33498812.40)×13%+0×7%=5907594.87元
问题值=本期进项税金控制额测算值-本期实际申报进项税金=5907594.87-6347255.85=-439660.98元
该企业评估期进项税金测算值为5907594.87元,实际进项税金6347255.85元,问题值-439660.98元,差额评估异常;
3、保本经营法测算
最低保本销售收入测算值=评估期的费用总支出=2233091.83元
评估期应纳增值税税额测算值=最低保本销售收入测算值×适用税率=2233091.83×13%=290301.94元
问题值=评估期应纳增值税税额测算值-评估期实际缴纳增值税税额=290301.94-107471.07=182830.87元
该企业评估期应纳增值税税额测算值为290301.94元,实际缴纳增值税107471.07元,问题值为182830.87元,评估异常。

根据以上几种评估方法的测算结果,怀疑企业有隐瞒收入或进项税金抵扣不实的行为。
四、税务约谈
根据审核分析中发现的疑点,评估人员制作《税务约谈通知书》,与企业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分别进行了约谈。由于经理和会计都是新换的,不了解以前的经营情况,没有提供合理的解释,但表示将根据税务机关提出的疑点问题进行认真的自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五、调查核实
由于税务约谈过程中,企业人员未能就税务机关提出的疑点做出合理解释,评估人员决定深入企业进行调查核实。评估人员制作了《纳税评估调查核实通知书》,对该企业进行实地核查,通过核查企业的各类账簿、凭证、报表、发票及对仓储场所实地的测算、查验,情况如下:
该企业2007年1-7月申报主营业务收入37488980.11元,主营业务成本33498812.36元,销项税额4873567.91元,进项税额6347255.85元,应交增值税107471.07元,7月底有留抵进项税额1581159.01元,2007年期初库存774615.29元,2007年7月31日库存12718840.39元,“预收账款”期末贷方余额 1986779.31元。
1、采用“库存控制法”对该企业的实际库存进行了估算,该企业的库存堆放成不规则的棱柱体
库存测算值=库存体积×单位重量×平均单价
库存体积测算值(V)=S×L=〔(C1+C2) ×h÷2〕×L
我们制作了一个1M3的标准容器,装满煤块后过泵称重为 1152Kg,
经过实地丈量,该煤场平均高度6米,上边长约35米,下底长约49.5米,长度132米,
按照棱柱体的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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