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地税发[2005]43号 关于印发《河南省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9-10-03
摘要: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 《河南省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豫地税发[2005]43号 发文日期:2005-05-11 各省辖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局、省小浪底直属局,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地方税务局:...

  第九条 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对实行核定征收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建立基础资料库,确定科学的评估模型。

  第十条 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要加强对印花税核定征收的政策管理和业务指导,省地方税务局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可适时调整印花税核定计税依据比例。

  第十一条 本办法从2005年7月1日起执行。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负责解释,本办法未尽事宜仍按有关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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