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税函[2023]90号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推出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四批措施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3-06-06
摘要:密切关注总局动态“信用+风险”监管试点工作,按照总局统一部署开展相关工作,不断提高精准监管水平,持续保障推进优化办税缴费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推出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四批措施的通知

甘税函〔2023 〕90号            2023-06-06

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州和兰州新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推动税务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进一步走深走实,我们结合纳税人需求征集和“千人进千企陇税春风行”活动收集到的合理建议,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和基层税务人所需所盼,坚持问题导向,接续推出“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四批19条措施,着力办实事解民忧,持续优化税费管理和服务。现通知如下:

  一、政策落实提速

  1.围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开展“税问我答”宣传解读活动,组织各地税务部门有针对性地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

  2.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出口退税政策宣传解读,帮助企业进一步熟悉掌握出口退税政策和申报办理流程。

  3.落实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降费政策,做好政策宣传辅导和系统改造,确保优惠政策应知尽知、便捷享受。

  4.优化退税办理流程,依托电子税务局自动推送退税提示提醒,逐步实现纳税人在线办理确认、申请和退税。

  5.联合相关部门,开发供全省使用的“错用征收率代开发票监控”模块,指导各地运用该模块,实现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落实情况的及时监控和跟踪管理,确保政策准确落实。

  二、重点服务提档

  6.优化“一带一路”相关税收政策资讯服务,持续更新“走出去”纳税人投资税收指南,帮助纳税人防范投资税收风险。

  7.配合总局做好协定执行工作,落实税务总局 《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5号)《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管理规程》 (税总发 〔2020〕16号)和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 <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后续管理工作底稿>的通知》 (税总办国际发 〔2023〕18号)要求,提高非居民纳税人享受协定待遇的确定性和一致性,为引进来企业享受协定待遇提供高质量服务,防范没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引进来企业滥用协定。

  8.开展重点企业走访活动,宣介相关税费政策,实地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收集企业涉税诉求,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9.加强税费政策确定性和执行一致性服务,协调解决大企业复杂涉税事项税收政策适用问题。

  10.引导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积极参加税收志愿服务,不断壮大税收志愿服务队伍,推进税收志愿服务活动进社区、进园区,积极推荐税收志愿者参加优秀志愿者评选,充分发挥税务师同心服务团等税收志愿者团队和个人在促进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中的积极作用。

  三、诉求响应提效

  11.健全完善税费服务诉求解决机制,聚焦纳税人缴费人税费服务诉求,加强工作统筹,强化闭环管理,注重信息化应用,着力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

  12.建立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信息库,通过跟进式回访、专题性调研、常态化沟通等方式,持续巩固提升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质效。

  13.将纳税人缴费人通过不同渠道反映的重点问题线索纳入税收工作督查, 主动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

  四、便捷办理提质

  14.巩固拓展企业社会保险缴费事项“网上办”、个人社会保险缴费事项“掌上办”成果,持续优化“非接触式”缴费服务体验。

  15.配合总局做好在全国范围内,为非居民企业跨境办税场景开放双语环境下的统一注册登录、无障碍跨境办税、智能税费计算和跨境税费缴纳等服务,实现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无需入境或委托代理人,即可“一地注册赋码、全国互认办税”。

  16.在京津冀区域、长三角区域、珠三角区域、成渝双城经济圈的北京、上海、宁波、广东、深圳、四川、重庆7个省市试点新办经营主体智能开业,纳税人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后,系统自动为其分配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税费种并智能赋予数电票额度,实现纳税人“开业就能开票”。我省密切关注试点地区工作进展,按照总局统一部署开展相关工作,便利纳税人缴费人。

  17.依托税收大数据和智能算税规则,结合纳税人缴费人标签特征,在长三角区域、成渝双城经济圈的上海、四川、重庆3个省市上线“确认式申报”场景,对经营业务相对简单的纳税人缴费人提供“确认式申报”服务,通过数据智能预填服务,进一步压缩纳税人缴费人税费申报办理时长。我省密切关注试点地区工作进展,按照总局统一部署开展相关工作,便利纳税人缴费人。

  18.在长三角区域、珠三角区域、成渝双城经济圈的上海、宁波、广东、深圳、四川、重庆6个省市,提供“优良信用者试行按需开票”服务,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实施正向激励, 享受按需开票服务,积极引导纳税人遵从税法。我省密切关注试点地区工作进展,按照总局统一部署开展相关工作,便利纳税人缴费人。

  五、规范执法提升

  19.密切关注总局动态“信用+风险”监管试点工作,按照总局统一部署开展相关工作,不断提高精准监管水平,持续保障推进优化办税缴费服务。

  各级税务机关要牢牢把握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在推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措施走深走实上真抓实干,在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解难题上担当作为,抓好各项措施落实落地,以纳税人缴费人满意作为“硬道理”“金标准”,切实将主题教育的成果体现到办税缴费服务提质增效上,为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作出更大税务贡献。

  附件:甘肃省税务局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四批措施工作任务安排表.pdf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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