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财公告[2020]15号 吉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2019年度四平市红十字会等公益性群体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0-04-20
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规定,现将2019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公布如下。

吉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2019年度四平市红十字会等公益性群体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吉财公告[2020]15号        2020-04-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规定,现将2019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公布如下:

  1.四平市红十字会

  2.双辽市红十字会

  3.梨树县红十字会

  4.伊通满族自治县红十字会

  5.长岭县红十字会

吉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2020年4月20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合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