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地税局“合作建房”涉税问题

来源:内蒙古地税局 作者:内蒙古地税局 人气: 时间:2015-09-05
摘要:甲公司与我公司(称乙公司)签有合作建房协议,甲公司出地,乙公司出资金,但在实际操作中土地所有权还是甲方,而且工程立项、审批、销售全部也是甲公司,乙方只是出资监管、抵顶建筑用房,后因其他原因双方解除合同,乙方不再出资和进行监管...

甲公司与我公司(称乙公司)签有合作建房协议,甲公司出地,乙公司出资金,但在实际操作中土地所有权还是甲方,而且工程立项、审批、销售全部也是甲公司,乙方只是出资监管、抵顶建筑用房,后因其他原因双方解除合同,乙方不再出资和进行监管。

请问双方合作是否为合作建房。现税务部门要求按合作建房操作,双方公司再缴一遍契税及销售不动产,我方认为不属于合作建房,因为土地所有权及房屋所有权都属于甲公司,而且所有手续也全部为甲公司,不应属于合作建房,请予以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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