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第1001号提案的办理意见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0-09-22
摘要:针对同一法人控制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实行增值税汇总纳税,国家尚未出台相关的政策。现行企业所得税为法人所得税制,即:法人企业应单独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即便是同一法人控制下的子公司,也不能合并纳税。税收政策的制定权在中央,我局作为政策执行部门,无权制定税收政策。

北京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第1001号提案的办理意见

张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允许连锁企业同一法人控制下子公司跨区合并纳税的提案”收悉,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针对同一法人控制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实行增值税汇总纳税,国家尚未出台相关的政策。现行企业所得税为法人所得税制,即:法人企业应单独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即便是同一法人控制下的子公司,也不能合并纳税。税收政策的制定权在中央,我局作为政策执行部门,无权制定税收政策。

  最后,衷心的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期待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助力我局提升纳税服务水平。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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