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政办函[2015]151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创新创业新天堂”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5-11-10
摘要: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大力发展信息经济,推广智慧应用,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创新创业新天堂”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5]151号       2015-11-10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创新创业新天堂”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1月10日

杭州“创新创业新天堂”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大力发展信息经济,推广智慧应用,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与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完善创新创业政策和制度为重点,以建设“互联网+”创新创业中心为目标,以完善创新创业生态为抓手,以大力发展众创空间和开放式综合服务平台为突破口,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向创新要红利,向改革要动力,向人才要后劲,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将杭州建设成为“创业者的天堂”。

  (二)发展目标。

  1.到2017年的发展目标:

  ——创新创业载体高速发展。大力推进阿里百川、腾讯创新创业基地、创新牧场等“互联网+”创业平台的发展,建立“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的科技创业孵化链条,国家级孵化器数量在省会城市中保持领先,各类孵化器、众创空间、小企业创业基地、创新园等创新创业载体达到500家,面积超过2800万平方米。

  ——创新创业人才高度聚集。每年接收大学毕业生7万名以上,引进来杭创新创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1.5万名,吸引科技创新创业人才超过30万人,形成青年创新创业者、科技人员、海归创业者、企业高管和连续创业者高度集聚的创业者群落,打造以“阿里系、浙商系、高校系、海归系”为主的创新创业“新四军”。

  ——创新创业投融资体系不断成熟。天使投资人队伍不断壮大,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高度发展,产业基金、创投引导基金和政策性担保基金规模不断扩大,创业、天使等各类引导基金规模达到40亿元,投入小微企业的民间资本和创投资金超过2000亿元,“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债权融资+上市融资”的多层次创业融资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创业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创业服务机构达到1000家,创业导师达到2000人,形成立体化多层次的创新创业辅导体系。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形成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创新创业产出成效显著。科技型小微企业达到10万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8000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突破6000亿元,每万人拥有有效发明专利30件以上。

  2.到2020年的发展目标:创新创业体系更加优化,国内外创新创业资源有效集聚,创新创业效益大幅提升,创新创业理念深入人心,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互联网+”创新创业中心和创新创业者向往的“创业者的天堂”。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工程。

  1.大力发展众创空间。支持国家级高新区、省级高新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海外留学人员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园和高校科研院所、行业领军企业、创业投资机构、社会组织等力量,打造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发挥政策的集成和协同效应,实现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广大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鼓励创新型孵化器的发展,将创新型孵化器纳入政策支持范围,以政府采购服务的方式对做出成效的创新型孵化器进行扶持。支持以硅谷孵化器模式为蓝本提升孵化器服务功能,鼓励孵化器采用“海选项目、天使投资、创业养成、精益孵化”的孵化服务模式。

  2.大力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做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做优省市级孵化器,培育一批区级创新园、产业园。加快链接全球孵化器资源,积极引进国内外行业领军企业、知名科技园和孵化器管理公司来杭建设孵化器,输出品牌和管理,共建创新创业基地。推进杭州硅谷孵化器建设。推进“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业孵化链条建设,通过为不同发展阶段的创业企业提供个性化的孵化服务,形成从项目初选到产业化的全链式创业孵化体系。鼓励民营企业以产业链为核心,以资本为纽带,投资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创业空间。

  3.打造创新创业要素密集区和科技创业街区。支持杭州高新开发区、临江高新区、未来科技城、青山湖科技城、西湖区、杭州经济开发区等打造创新创业密集区,出台政策吸引研究开发、投融资、技术转移、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等各类机构和平台入驻,推动人才、资本、技术、市场等创新要素集聚。支持在西湖区文三街、滨江区海创基地、余杭区阿里巴巴西溪园区等沿线建设以“分享、共享”理念为指导的创业公共平台。引入“创业咖啡”、创业服务机构,打造以创业为特色的科技创业街区。推进杭州湾信息港、互联网金融大厦、创智天地等一批特色科技楼宇发展,培育“互联网+”新业态创业楼宇。

  4.大力推进特色小镇建设。鼓励各地整合存量资源,因地制宜,打造各类以创新创业为主题的特色小镇。大力推进上城玉皇山南基金小镇、江干丁兰智慧小镇、西湖云栖小镇、余杭梦想小镇、富阳硅谷小镇、临安云制造小镇等首批省级特色小镇建设,打造一批集聚创新创业要素的新平台。

  (二)实施创新创业人才集聚工程。

  1.支持科研人员创新创业。鼓励和支持高校教师与科研院所专家带技术、带专利、带项目、带团队创业。鼓励高校、科研院所探索建立科技成果技术转移和产业化的有效机制,鼓励智力要素和技术要素以各种形式参与创新创业收益分配。鼓励科技人才双向兼职和流动,支持高校、科研院所选派科技人才到企业从事科技创新和成果产业化研究。

  2.支持海内外人才创新创业。深入实施杭州市全球引才“521”计划,面向全球大力引进带着重大项目、带领关键技术团队、带动新兴学科的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实施杭州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计划,人才团队项目经评审认定后按规定给予资助,对顶尖人才和团队的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加大国内外智力柔性引进力度,深入实施钱江特聘专家计划、“115”引进国外智力计划。大力推进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积极吸引两院院士及其创新团队、知名高校博士进站开展成果转化工作。

  3.激励青年人和大学生创业。加强创业保障体系建设,打造低成本的创新创业硬件环境,提供零成本的网络使用环境,支持青年人和大学生创新创业。鼓励高校和大学科技园、国家级孵化器共建创业学院和创业苗圃,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全程服务。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方式向自主创业大学生提供投资、贷款、担保等服务。

  4.鼓励企事业人员连续创业。鼓励企事业人员发挥技术、管理等优势连续创业。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上市公司、行业领军企业、创业投资机构、天使投资人等组织设立连续创业者投资基金,扶持企事业人员连续创业。加大对连续创业者的创业服务力度,对创业项目在资金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在创业团队组建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三)实施创新创业服务提升工程。

  1.深化商事制度创新,降低创业门槛。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支持同一辖区登记的企业集中办理登记,支持商务秘书企业登记,下放取冠市名核准权、简化取冠省名程序,放宽取冠市名中含“集团”字样企业的名称条件;对股权投资、电子商务、文化创意、软件设计、动漫游戏设计等现代服务业企业,符合多个主要办事机构共同日常办公合理需要的,允许“一室多照”;试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制度。采取一站式窗口、网上申报、多证联办等措施,为创业企业工商注册提供便利。

  2.建立贸易便利化机制。以建设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为契机,加快推进信息共享、金融服务、智能物流、电商信用、风险防控、统计监测“六大体系”和线上“单一窗口”、线下“综合园区”两大平台建设。加快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建设,做好省级公共海外仓的培育和试点工作,培育和认定一批市级公共海外仓,构建公共海外仓网络,为广大B2B跨境电商出口企业提供现代物流、智能仓储、售后服务等全方位的综合服务。

  3.设立创业券,丰富完善创业服务。基于大数据、云平台、移动互联网,设立全程网络化管理的创业券。依托创业APP平台,建立具有创新创业服务机构注册、创新创业活动发布、创业者在线报名、活动现场签到、参与者评价反馈等功能的云管理平台。对创新创业机构,根据其提供服务的质量和覆盖创业者的规模,给予资助。鼓励“创业咖啡”、科技媒体、创投公司、科技园运营者、中介服务机构等各方力量积极举办创新创业活动,为创新创业活动提供公共服务。大力发展企业管理、财务咨询、市场营销、人力资源、法律顾问、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现代物流等第三方专业化服务,不断丰富和完善创业服务体系。

  4.优化税费服务环境。持续做好税费政策的普及宣传工作,建立多层次立体化的信息传达体系,确保纳税人及时获知政策信息,享受政策红利。纳税人填报数据符合条件的,无需进行前置性审批或备案,即可直接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纳税人进行所得税申报时,税务部门应主动提醒其可享受税收优惠,并自动计算减免税额。小微企业在汇算清缴时填写年度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的,即视同备案,企业无需再另行提供备案资料。

  (四)实施创新创业金融支持工程。

  1.发展创业投资。继续扩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蒲公英天使投资引导基金规模,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和财税政策作用,培育发展天使投资群体,支持创业投资和天使投资发展。建立天使投资人备案制度和天使投资项目库,开展天使投资人培训、天使投资项目与金融机构交流对接、天使投资案例研究等服务和活动。建设股权众筹平台,探索开展股权众筹融资服务试点工作。

  2.创新科技信贷。鼓励发展互联网金融、普惠金融、小微金融等科技创业金融服务方式。推进科技保险补贴、科技信贷风险补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助保贷等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实施更加精确、差异化程度更高的信贷扶持政策,进一步向早期企业倾斜,积极探索高新技术企业信用贷、大学生创业信用贷、人才信用贷等科技金融产品。加强银行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建设,加大对科技企业信贷投放力度。

  3.促进上市融资。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作用,引导企业在股权众筹平台、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和融资。以新三板、创业板、中小板为重点,加强上市企业培育,推进股份制改造,推进科技企业上市。

  4.打造科技企业信用体系。依托省市信用体系平台,建设覆盖小微企业、投资人和企业负责人的信用信息网络,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建立联合信用约束惩戒机制,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财政资助、投融资等方面,对失信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

  (五)实施创新创业平台支撑工程。

  1.实施一批创新创业重大项目。围绕“互联网+”创新创业中心的战略定位,对接我省“七大产业”发展规划,建立重大项目发掘机制,加快推进产业集群的协同创新,组织实施一批在国际领先、国内先进的科技创新重大项目。通过项目带动,提升杭州的自主创新和辐射能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发挥“两区叠加”的独特优势,以“互联网+”为主攻方向,开展先行先试,推动“两区”创新成果的产业化,提升实体经济的创新力和发展力。

  2.建设一批“互联网+”创新创业平台。依托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建设杭州“智慧孵化”云平台,在云平台的基础上,提供创业辅导、科技金融、技术转移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一站式孵化服务,应用云计算、远程视频、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突破空间和地域局限,推进创新创业资源和服务均等化。加快推进阿里“百川计划”、富士康“创新牧场”、“淘富成真”腾讯创业基地等“互联网+”创新创业平台的建设。对依托自有企业品牌、客户资源、推广渠道,以大数据、云平台支撑创业的公共服务平台给予大力支持。

  3.推进高校科技资源开放和共享。推进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科技文献、科学数据等科技资源和科技基础设施向创新创业者开放。支持以政府财政投入的科研基础设施向中小微企业开放。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创新载体向社会开放大型科研设备。加大创新券的使用力度,对使用创新券的企业和平台,由市、区县(市)财政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

  4.开展创业教育实训。支持高校探索开展“学业+创业”的双导师培养模式,建立创业业绩与学分挂钩的新机制,允许学生独立创业、合伙创业或者在导师指导下创业。鼓励大学生在校期间开展创业实训,引导高校与大学科技园、孵化器共建创业教育中心,组织有创业经验的企业家、投资人等开设创业培训课程,提供创业支撑,实现资源分享。支持众创空间、创业苗圃、孵化器等开展实战型创业教育和技能实训。

  (六)实施创新创业生态优化工程。

  1.打造创新创业品牌。坚持开展系列化、常态化、持续化的“创新创业新天堂”创业品牌活动。定期举办由市政府领导主持,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县(市)主要领导参加的“创业现场会”。继续办好浙商创新创业大赛、阿里云开发者大会等,积极承办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互联网巅峰大赛等。扶持一批创业品牌活动,建立创业者、初创企业与天使投资的沟通渠道。鼓励开展各种创新创业活动,打造杭州本土的创业活动平台和品牌,发展科技创业媒体。进一步加强“市长杯”创意杭州工业设计大赛的品牌效应,促进创新人才和创意作品在杭落地。

  2.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培育创客文化,加大对大众创新创业的宣传和引导力度,树立一批创新创业典型,使创新创业成为城市的品牌和精神。树立崇尚创新、创业致富的价值导向,让全社会创新活力竞相迸发。探索为创业失败者再创业建立必要的指导和援助机制,不断增强创业信心和创业能力。

  3.加强创新创业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孵化器从业人员培训机制,与高校合作开办多层次的学历与非学历教育,提升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能力。市本级和各区、县(市)安排一定经费用于支持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人员的职业教育和素质提升,打造一支高水平、高素质、专业化、职业化的创新创业服务队伍。

  4.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运用。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的能力,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公共信息和服务体系,大力推进专利导航工程,在孵化器、工业功能区、大学高教园等开展知识产权托管工作。探索建立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的新方法新模式,引导企业做好知识产权的风险防范和救济工作,为创新创业保驾护航。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领导体系。

  加强对“创新创业新天堂”行动的领导,在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领导小组机制下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各具特色、错位竞争、竞相发展的工作格局;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区域创新创业监测评价,建立区域创业发展报告制度。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协同,积极落实鼓励创新创业各项政策措施,构建市、区县(市)两级联动工作体系,开创全市创新创业新局面。

  (二)完善创新创业政策体系。

  结合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对现有创新创业政策进行修订完善,形成符合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特点和需求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财政科技投入机制,探索资金扶持的新模式,促进社会资本广泛投入和参与创新创业。

  (三)建立创新创业合作机制。

  加强杭州都市圈的区域合作,发挥杭州的资源优势、人才优势,实现联动发展。加强与中关村、张江、东湖、深圳、长株潭、苏南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联系与协作,加强与长三角主要城市的互动联合。鼓励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搭建国际化服务平台,面向硅谷、以色列等聚集全球创新创业资源,建设开放融合、面向全球的创新创业生态体系。

  本方案自2015年12月11日起施行,由市科委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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