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税发[2023]3号 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关于开展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3-01-31
摘要:根据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最新修订情况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升级要求,结合省税务局对电子税务局申报系统的更新升级,及时向纳税人提供企业所得税政策风险提示的本地化服务,帮助纳税人更好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关于开展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通知

潮税发〔2023〕3号            2023-01-31

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以“办好惠民事·服务现代化”为主题,连续第10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全国先行推出第一批17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后续还将分批推出若干接续措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开展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通知》(粤税发〔2023〕6号),为贯彻落实好“春风行动”,结合潮州本地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强信心、激活力,稳增长、惠民生”为目标,以“四通”(即跨域通办、终端通用、数据通达、互动通畅)为着力点,进一步加速构建税费服务新体系。紧紧围绕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紧扣“办好惠民事·服务现代化”主题,深入开展“春风行动”,打连发、呈递进,分批次接续推出系列便民办税缴费服务举措,持续推动诉求响应提质、政策落实提效、精细服务提档、智能办税提速、精简流程提级、规范执法提升,以税收现代化的深入推进,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二、行动内容

  第一批17条便民办税缴费举措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一)诉求响应提质。组织开展全市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征集,积极响应合理诉求,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改进提升税费服务工作。配合省税务局开展“税直达”试点相关工作,根据纳税人缴费人行为习惯不断优化服务策略,探索推出相关服务产品,有效改善纳税人缴费人服务体验。

  (二)政策落实提效。贯彻落实省税务局的企业所得税政策宣传辅导工作措施,加强与市相关职能部门沟通,精准定位符合政策条件的纳税人,利用电子税务局等信息化渠道,向纳税人提供政策提示服务,帮助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红利。按照省税务局要求,拓宽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优先退税人员范围,进一步提升纳税人获得感。深入开展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积极向纳税人缴费人宣传辅导相关税费政策及便民办税措施。

  (三)精细服务提档。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持续运用“全

  国纳税人供应链查询”功能,积极为企业牵线搭桥,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按照省税务局要求,积极探索为自然人优先提供智能应答服务,不断提高智能咨询服务水平。结合数字化电子发票推广,扩大可视答疑观看纳税人范围,为纳税人提供更加直观、准确、高效的咨询服务。按照省税务局要求,动员全市青年力量积极参与可视答疑工作,加快推进青年志愿者队伍建设。

  (四)智能办税提速。配合省税务局做好可信身份账户体系、统一身份管理平台完善工作,依托统一身份管理平台做好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全量纳税人身份认证(登录认证)业务,方便纳税人通过多种渠道办理业务。配合税务总局、省税务局逐步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税务可信身份体系。按照税务总局制定的跨境人民币税款缴库业务管理规范,严格贯彻落实,进一步提升跨境人民币缴纳税费服务的便捷性和安全性。配合省税务局持续推进线上、线下“税收+数币”系统改造升级,加快实现构建覆盖全缴税渠道、全数币运营机构、全税费种的数字人民币支付缴纳税费新格局,更好的满足纳税人缴费人多元化税费缴纳需求。

  (五)精简流程提级。为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注销前申请当年度手续费退付提供便利。加强登记业务协同,简化变更登记操作流程,纳税人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后,无需向税务机关报告登记变更信息,税务机关根据市场监管部门共享的变更登记信息自动同步予以变更。配合省税务局做好个人养老金扣除填报模块的上线准备工作的内部辅导和外部宣传,为试点城市(广州)纳税人填报享受个人养老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提供便利。按照省税务局要求,全面推广车船税缴纳信息联网查询核验功能,减轻校验凭证真伪的工作负担,通过税收数据多跑路、跨省车辆轻松投保,持续优化异地投保、承保的涉税体验。

  (六)规范执法提升。根据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最新修订情况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升级要求,结合省税务局对电子税务局申报系统的更新升级,及时向纳税人提供企业所得税政策风险提示的本地化服务,帮助纳税人更好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按照省税务局要求,探索优化新设立纳税人纳税信用复评机制。纳入纳税信用管理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但已满12个月的纳税人可在2023年3月或9月提出纳税信用复评申请。税务机关于4月或10月依据其近12个月的纳税信用状况,确定其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提供自我查询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全市各级税务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开展“春风行动”作为税务部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举措,始终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春风行动”推进落实的全过程。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春风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机制,继续用好“一把手走流程”等有效手段,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在提升办税缴费便利化水平、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上取得更大成效。

  (二)坚持对标对表,狠抓工作落实

  全市各级税务机关要全面把握连续第10年开展“春风行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细化落实措施,对分批推出的措施要通盘统筹考虑,结合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各项改革任务一体推进。要深刻把握“四通”内涵 (即“跨域通办”要实现跨区域事项通办的拓展,“终端通用”要实现跨终端税费事项功能的一体化,“数据通达”要实现跨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应用和丰富运用场景,“互动通畅”要实现征纳双方互动交流的通畅高效),强化内外合作、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市税务局相关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及时解决落实中发现的问题,确保“春风行动”措施落实见效。

  (三)积极探索推进,加强宣传报道

  全市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发挥积极性、创造性,在落实过程中要勇于探索创新,要坚持长流水、不断线,因地制宜,细化重点任务,研究出台接续措施;要坚持接地气、见实效,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企业和群众高度认可的改革措施,及时总结提炼有效做法;要坚持善总结、广宣传,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加大对“春风行动”成功经验、有效做法的宣介力度,善于发掘创新亮点,积极宣传推广,创响潮州“春风行动”特色化品牌,为进一步推进税收现代化,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潮州市税务局2023年第一批“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任务安排表

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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