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财会[2022]4号 甘肃省财政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2-01-29
摘要:健全完善专业化监管机制,依法依规实施严格监管。持续拓展和丰富日常监管的关注范围和监管手段,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进行分析预警、实施动态跟踪,挖掘行业深层次问题。

甘肃省财政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甘财会[2022]4号            2022-1-29

省政府有关部门办公室,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精神,省财政厅会同省委网信办、省人社厅、省审计厅、省政府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甘肃银保监局、甘肃证监局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甘肃省财政厅 中共甘肃省委网信办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章厅

甘肃省审计厅 甘肃省政府国资委 甘肃省市场监管局

人行兰州中心支行 甘肃银保监局 甘肃证监局

2022年1月29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肃财经纪律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精神,切实加强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监管,严厉打击会计审计违法违规行为,引导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树立“诚信为本、质量为先”的执业理念,坚守诚信操守底线,筑牢法律法规红线,全面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国家建设能力,现就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制定如下措施。

  一、切实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

  (一)定期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当前行业内较为突出的问题,开展会计师事务所无证经营、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超出胜任能力执业、网络售卖审计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坚决纠正违反职业规范和道德规范的重大问题,切实规范财务审计服务市场,净化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环境。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行业监管职能部门信息共享,强化财会监督大数据分析比对,鼓励社会公众监督,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线索,集中解决突出问题。探索形成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互为补充、各有重点的监管机制。加强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发现问题的交叉比对,对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纳入专项整治范围,将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普遍共性问题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列入年度检查计划,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牵头单位:省财政厅,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省人社厅、省市场监管局)

  (二)加强会计师事务所日常监管。健全完善专业化监管机制,依法依规实施严格监管。持续拓展和丰富日常监管的关注范围和监管手段,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进行分析预警、实施动态跟踪,挖掘行业深层次问题。区分财务造假的审计责任、会计责任,精准打击财务造假行为。认真落实国家部署,探索实行审计报告数据单一来源制度,推动实现全国范围“一码通”,从源头治理虚假审计报告问题。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持续符合执业许可条件、执业风险进行动态化、预警性和差异性的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和水平。进一步强化对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落实、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职业风险基金管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建设等情况的监督指导。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投诉举报办理机制,做到“接诉必应、限时核查,查实必处、处则从严”。(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三)建立健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按照“归位尽责,协同发力”的原则,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加强财政、网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资、审计、市场监管、人民银行、银保监、证监等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推进部门间注册会计师注册、社保信息以及会计师事务所设立、执业许可审批等信息的互联共享,逐步实现财会监督与其他方面监督的有机贯通、协同发力。建立注册会计师行业年度工作会议和日常联席会议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行业监管水平。(牵头单位:省财政厅,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省人社厅、省审计厅、省政府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甘肃银保监局、甘肃证监局)

  (四)加大处罚力度并曝光典型案例。依法严厉打击会计审计违法违规行为,梳理一批财务会计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件,形成部门共同行动清单,区分不同情况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坚决做到“零容忍”,对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件加大处罚力度,从严从重处理,对违法违规者形成有效震慑。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对全社会、全行业形成警示。(牵头单位:省财政厅,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省人社厅、省市场监管局)

  二、着力提升行业日常管理水平

  (五)严格落实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加大对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宣传培训力度,结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称评审、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宣传讲解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基本规定、实施要求,指导督促会计人员掌握法规制度、依法开展会计工作。加强对各单位贯彻实施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督促指导,推动各单位认真执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内部控制、信息化建设等相关要求,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并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广会计数据标准,开展企业会计报表电子报送试点工作,促进部门间会计数据共享。(牵头单位:省财政厅,责任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

  (六)持续优化行业管理与服务。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99号)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2019年1月2日财政部令第97号修改)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做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审批,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备案管理,加强拟任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的从业经历、胜任能力、专业能力、职业道德和跨省转所等任职条件的审核考察,切实把好合伙人(股东)入口关。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动态管理,对当前阶段不符合执业许可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督促其及时办理执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执业许可证书。进一步做好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年度检查,优化会员注册、转所、撤销注册等工作流程,持续提高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七)推进行业诚信评价体系建设。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逐步建立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监管信息数据的收集、监测、分析,强化对质控体系弱、执业质量差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信用管理。将一定时间内屡次受到行政处罚、承担刑事民事责任的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以及未向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基本报备义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在行业主管部门网站上进行公布,与相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进行联合惩戒,形成失信者“寸步难行”的强大威慑,让坚持公正立场、坚守执业操守的会计师事务所获得更多的市场资源。(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八)加大对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力度。审计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做好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核查工作,建立健全核查结果运用机制,促进核查结果有效运用。社会审计机构应当积极配合审计机关的核查工作。(责任单位:省审计厅)

  三、全面优化提升执业环境和能力

  (九)引导会计师事务所强化内部管理。加强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引导会计师事务所在人员调配、财务安排、业务承接、技术标准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建立健全公开、透明、规范的一体化管理检查评估程序。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健全完善文化建设、团队建设、收益分配、风险管控等评价体系,促进会计师事务所提升内部管理水平。结合大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特点,每年从一体化管理、信息化管理、品牌建设、“专精特”发展等方面树立典型示范,推广良好经验,引导会计师事务所对标对表加强内部管理。(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十)推进以质量为导向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机制建设。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审计监管合力。推动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严格执行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规定,压实企业审计委员会责任,科学设置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指标权重,提高质量因素权重、降低价格因素权重,完善报价因素评价方式,引导形成以质量为导向的选聘机制,从源头有效遏制恶性竞争。压实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责任,强化会计师事务所服务采购管理。加强对选聘相关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对违反规定的企业和压价竞争会计师事务所严肃追责并公告。(牵头单位:省财政厅,责任单位:省审计厅、省政府国资委)

  (十一)提升会计师事务所风险承担能力。加强职业责任保险和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情况监督,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完善职业风险基金管理机制,提升会计师事务所风险防控能力。按照国家有关部署,探索实行行业集中投保。(牵头单位:省财政厅,责任单位:甘肃银保监局)

  (十二)加强注册会计师专业培训教育。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依托注册会计师协会等培训主体,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围绕专业胜任能力、职业技能、职业价值、职业道德等重点,高效配置培训资源,创新教育培训方式,丰富完善教育内容,逐步实现培训系统化、标准化、差异化,有效提升我省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十三)规范银行函证业务。推进银行函证集约化、规范化、数字化进程,利用信息技术解决函证不实、效率低下、收费过高等问题,进一步提升审计效率和质量。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实施银行函证程序和银行询证函格式,鼓励引导会计师事务所采用集中函证模式,推行由统一的部门集中处理函证业务,加强函证的请求、接收、保存、统计、分析等过程控制,推动银行函证业务规范化进程。依法对注册会计师函证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对提供不实回函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牵头单位:省财政厅,责任单位: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甘肃银保监局)

  四、加强组织实施

  (十四)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落实行业党建工作责任,坚持会计师事务所党的组织和工作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将党建工作要求载入章程或合伙人协议。加强行业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强行业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引导行业党员牢固树立党员意识、组织意识、规矩意识、纪律意识。充分发挥行业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牵头单位:省财政厅,责任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性,各尽其责、通力合作,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省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注册会计师行业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牵头建立信息报送、督查考评等制度,发挥统筹抓总作用。各有关部门要支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依法履职,充分发挥好协会理事会、专门委员会作用;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日常舆情监测,健全舆情会商研判机制和响应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和市场预期;密切关注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重大问题,加强前瞻性、预判性研究,坚持问题导向,注重体系建设,制定完善基础制度。(牵头单位:省财政厅,责任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

  (十六)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按照财政部完善人才队伍建设的相关要求和措施,强化业务培训、积累实务经验,建立一支业务过硬、纪律严明,与财会监督履职要求相适应的专业队伍,进一步增强执业监管能力。(牵头单位:省财政厅,责任单位:省政府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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