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总发[2015]16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及其他基金规费管理类文书式样》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5-12-31
摘要:为进一步加强税务机关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及其他基金规费征管工作,规范税务机关征缴行为,现将《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及其他基金规费管理类文书式样》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使用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反映。

JC05基金规费缴费评估(检查)实地核查记录

×××地方税务局基金规费缴费评估(检查)实地核查记录

纳税人识别号:                                               社会保险费管理码:

用人单位名称  
核查项目   核查时间  
核查人  
记录人  
实 地 核 查 记 录
 
 
 
 
 
 
 
 
 
 
 
 
 
 
 
 
 
 
 
被核查单位意见:以上记录属实。
被核查单位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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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说明:

  1.本文书适用于开展基金规费缴费评估(检查)相关省份进行评估、检查时使用。

  2.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JC06基金规费缴费评估(检查)报告

×××地方税务局基金规费缴费评估(检查)报告

纳税人识别号:                                    社会保险费管理码:

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所属期间  
评估(检查)人员   评估(检查)日期  



 
疑点
问题
及核
查情

 
疑点问题 核查情况
   
评估(检查)结论  
处 理
 
意 见
评估(检查)人员处理意见:
 
 
 
评估(检查)人员:
年   月   日
评估(检查)机构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管 理
 
建 议
 
           

  使用说明:本文书适用于开展基金规费缴费评估(检查)相关省份进行评估、检查时使用。

JC07-1基金规费缴费评估(检查)案件移送书(送稽查局)

×××地方税务局基金规费缴费评估(检查)案件移送书 

地税规    字[    ]号

×××稽查局: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规定,拟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对(用人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社会保险费管理码: )所属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 基金规费申报缴纳情况进行评估(检查),因你局已将该用人单位涉税事项列为税务稽查案件,故移送你局,请依法一并检查 等情况。

  一、用人单位基本情况:

  二、主要涉费嫌疑: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请你局将查处结果及时反馈我们。

  附件:

  1.

  2.

  3.

  经办人: 负责人: 移送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稽查部门签收人: 接收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本表一式两份,移送、接收机关各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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