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务人员高小姐近日接到号码为“6220”开头的来电,对方自称是“某区地税稽查局”,要求企业准备法人信息、企业银行账号等资料接受上门检查,并留下“8363XXXX”的联系电话。 高小姐当即起了疑心,拨通了联系电话希望进一步核实情况,一问之下才知道,该电话所属部门根本没有要求该企业接受上门检查。原来这又是不法分子冒充税务机关套取企业资料的新招式。 广州市地税局提醒,不法分子冒充税务人员套取企业信息的案件时有发生,纳税人接到类似电话时应保持警惕,可与所属地税管理部门联系帮助确认,以免上当受骗。如仍有疑问,可拨打广州地税纳税服务热线12366-2进行咨询。 相关政策—— 第二十五条规定调取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时,应当向被查对象出具《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并填写《调取账簿资料清单》交其核对后签章确认。 因此,请纳税人注意识别。 “税务稽查”简介——
税务稽查对象的立案:税务稽查对象中,经初步判明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查处: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和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非法提供银行账户、发票、证明或者其他方便,导致税收流失的;无上述违法行为,但是查补税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私自印制、伪造、倒卖、非法代开、虚开发票,非法携带、邮寄、运输或者存放空白发票,伪造、私自制作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税务机关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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